婦女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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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反核四經驗

陳惠馨

  民國90年1月15日大法官會議,作出了影響核四是否停建的大法官會議520號解釋,作為一個法律人,我因為這號解釋所牽涉的法規範圍問題,開始積極思考核四問題,並積極的加入參與反核的行動。我希望以這篇文章能跟讀者分享我從1月15日至今的反核四經驗。

  為什麼我會在大法官們做出520號解釋後,開始積極參與反核四的活動呢?主要原因是,1月16日後,我在媒體上看到不同的法律人對於大法官520號解釋的不同解讀態度,有法律系的教授說:大法官520號解釋認為,行政院停建核四的過程是違憲的,但也有法律系的教授說:大法官520號解釋認為行政院停建核四不違憲。我身為一個法律人,不禁從規範的立場開始思考核四問題,我利用寒假及過年的時間,將經濟部所印的核四再評估委員會的13次的會議記錄(共四大本)閱讀完畢,在同時我嘗試利用e-mail嘗試與一些認識與不認識的朋友共同討論並進行反核四的活動。

  這些活動包括寫連署書,呼籲行政院與立法院要依據憲法的規定互動,希望台灣發展多元能源政策,停止核四電廠的續建;前往立法院拜會立院各黨團,希望他們支持反核四;與環保團體合開記者會,說明新能源的進展;到行政院拜會邱義仁秘書長,提出連署書來,並要求行政院要積極的推動無污染的再生能源;參與立法院前的靜坐活動,參與遊行;乃至上電視說明反核的立場及法律觀點等等。今年3月17日我們更透過立法院永續會的安排前往貢寮鄉勘查核四廠的興現場。目前我及一些法律界的朋友希望能利用我們的法律知識,協助貢寮鄉的鄉民從法律的途徑去爭取停建核四的可能。

  究竟是什麼因素,讓我這樣一個過去雖然偶而會參加反核活動,但卻從未積極介入的人,改變我的態度積極反核四。除了因為大法官520號解釋讓我可以從法律的角度切入關心核四案外,其實更重要的是民間團體反核四的呼聲加上大法官520號解釋,讓我記起了存封在內心深處的記憶,而那就是1986年的俄國車諾比事件核能發電廠的意外事故。我跟我的先生顧忠華於1980-1988年間在德國求學,1986年俄國車諾比核能意外事件發生時,我們剛從距離俄國較近的雷根斯堡搬到海德堡,兩個城市差距約四小時的火車車程。在車諾比事件爆發時,我們從雷根斯堡朋友處得知,雷根斯堡大多數的居民,因為擔心從俄國經由空氣傳送的輻射塵,落在地上會造成蔬菜及農作物的污染,因此不敢吃暴露在空氣中的食物,那段時間裡城裡超級市場罐頭食品被搶購一空。

  而剛搬到海德堡的我,因為資訊不足,以為海德堡的食物是安全的,因此不以為意,以為生活不會受到影響。沒想到後來我卻從幾位海德堡的朋友口中知道,在那段時間裡,許多在海德堡的人也同樣擔心輻射落塵的問題,因此他們在那一段時間,開始改吃起價格較貴的荷蘭室內栽培蔬菜。有好久的時間,我們在德國的電視新聞中聽到有關車諾比事件對於農作物影響的報導,我相信各位都知道德國距離俄國中間可是隔了捷克及波蘭的。

  這個經驗讓我理解到,如果有一天台灣的核能電廠出了問題,在台灣居住的人是不可能逃離危險區的,當然,除了那些已經擁有外國護照的人,或在國外已經置產的人,或許還可以即時搭飛機離開台灣,避免要吃到有輻射塵的食物。但請問我們中有多少人有這樣的機會?

  在閱讀核四再評估小組的會議記錄過程以及跟王突發教授、王榮德教授及諸位環保前輩們的討論中,讓我對於核四的興建有更多的了解,例如我發現美國奇異公司的早在1978年以來,就沒有再在美國興建新的核能廠(目前我們所購買的核四機組雖然跟奇異公司買,但其實是由日本的Tosiba 及Hitagi公司負責興建),而有關核四的土木工程則由台灣廠商承攬。另外從日本的反核團體提供的資訊我們也知道目前在全世界只有日本(兩座)及台灣核四廠用同樣的核電廠機型,而僅在日本的核電廠有運作的經驗,也就是說我們所買的是一個實驗型的核電廠。另外我還從國營事業管理委員會拿到資料顯示核四廠的興建費用總計是1697億元,其中購買貢寮鄉鄉民土地的預算約兩百億元,向美國買核能機界及設備約775億(其中國內的合約約佔200億,跟國外廠包括奇異公司及日本公司的合約則為552億),供其他交通運輸設備雜項設備約8億,另外有所謂的間接工程費則佔約645億。至目前為止究竟什麼是間接工程費始終是一個謎。核四的興建可能還有許多尚未人知的問題隱藏其後。

  另外我還知道我國目前由於傳統需電較多的產業的望境外移動(例如到大陸設廠投資), 因此未來我國的需電量會降低的。而且從新的科學雜誌中我們也知道世界先進國家均積極的再發展如風力能或太陽熱能的技術,未來的進步電廠是社區型、無污染的小型電廠,而不是如核四般的大型電廠。

  而在3月17日到了貢寮鄉勘查核四廠的現場後,我的反核態度更堅定了,或許各位已經知道核四廠就建在貢寮鄉鄉民居住的道路的旁邊,他就建在美麗的福隆海灘旁邊,而為了要讓核四廠機組運上陸地而建的重建碼頭工廠就建在福隆海灘的中間,因此如果你現在到福隆海灘,可以發現美麗的白沙海灘已經逐漸消失(雖然核四廠還未興建完成並啟用),等將來核四廠啟用了,其所排出的核廢水將直接注入海灘中,各位想想核四廠的成本究竟有多高?未來的核廢料的李問題將如何解決至今仍是一個未知數。我想各位跟我一樣不免會問:我們真的需要建核四廠嗎?接著或許我們要問目前還有可能停止核四廠的興建嗎?

  我想我也不知道答案何在。但我想基於對於台灣的感情,反核及反核四已經是我的一種生命信念了,我僅能在未來的日子盡力而為,我相信如果有一天台灣多數人均反對核能發電,那麼核四廠縱使建好了,仍然可能停止運轉的,不是嗎?

  而如果核四廠興建完成也開始啟用了,那麼我們只能祈禱台灣能不再有921等地震,希望在核電廠工作的員工,不會有疏失造成核電廠的意外事故。

(本文作者為政大法律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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