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把食物送進焚化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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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寶莉/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廚餘回收處理的城鄉差異
 
2012年的廚餘回收量為八十三萬多公噸,而逢甲大學環境工程與科學系推估該年的廚餘處理量能(含堆肥、養豬)卻是接近九十九萬公噸!不過,若把全國分為六大生活圈來分析的話,我們便可發現個別地區無法有效消化該區所有的回收廚餘。
 
如養豬和堆肥業者大多集中在中、南部,使該地區的廚餘處理量能相對較其他地區高。而北北基地區所回收的廚餘量(含生廚餘及熟廚餘),比其餘五個地區平均多出1.5倍(註11)。故北部都市生活圈所生產的廚餘問題,無法自行有效處理,必須靠增加運費等方式來尋找更多出路。究竟,循資源回收系統得來的廚餘,會被怎樣處置呢?是北廚餘南堆肥?還是就地焚燒,乾淨了事呢?
 
就廚餘的後端處理問題,本會於2013年11月向環保署、22個環保局及農委會發函詢問,其後收到20個環保局、環保署及農委會的回覆。從各環保局的回函中我們得知,環保署公告的廚餘堆肥回收數字,除包括各區區公所自行堆肥及委外處理的數字外,更會包括學校、社區自主堆肥、跨區隊堆肥及暫存焚化爐儲坑的資料。也就是說,各區的廚餘堆肥,不見得全然是由環保局或區公所的績效,民眾自主參與也是推動廚餘堆肥的重要途徑。
 
同時,我們也發現有四個縣市的環保局承認會把回收廚餘作一般垃圾,即焚化處理:
 
1. 嘉義市會把生廚餘當作一般垃圾(焚化)處理
2. 基隆市的廚餘則以生熟混合形式回收,並作一般垃圾(焚化)處理。
3. 嘉義縣及宜蘭縣把未能作養豬和堆肥的回收廚餘,當作一般垃圾(焚化)處理。
 
另一方面,由於都市地區廚餘數量眾多,且廚餘堆肥須作長時間發酵,故台北市及新北市環保局只好把回收作堆肥的廚餘暫存焚化爐儲坑。不過,在2011年時,有立委曾發現新北市垃圾車竟將回收廚餘倒入焚化爐貯坑內,與一般垃圾混雜燒掉(註12)。與此同時,我們也看到,新竹市環保局的廚餘回收須全數轉移至苗栗作堆肥和養豬使用。
 
中央主管機關無作為的無奈
 
環保署表示「由於各地資源、環境特性及處理設施不同,廚餘分類及再利用方式係因地制宜,由執行機關自行評估辦理」,也即環保署無法強行要求各地環保局執行廚餘堆肥的事宜。但當我問及環保署為「廢棄物清理法」之主管單位,卻看似無法作為時,環保署承辦人員只含糊以不能強加地方單位執行帶過,而這態度是否就是讓民眾辛勤資源分類的心血被不斷送入焚化爐和掩埋場的緣故?
 
此外,果菜殘渣是從果菜市場產生出來的「垃圾」,並分別受「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及「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來作處理。可是,環保署表示是否回收作堆肥,乃看各地環保局之規定來執行。台北市環保局則回應果菜市場並不一定委託環保局作清運,若是私人清運公司,將垃圾直送焚化廠,亦無法可管。
 
農委會的回應更加讓人無奈,因他們視這十三萬公噸的果菜殘渣為「分類不清」的「誤會」作處理:「果菜殘渣因均於表列『焚燒、掩埋』欄位內加以統計,易引發誤解,未來允宜分列統計呈現,以反映實情。」農委會對於本會的關注,最後僅以「加強輔導」四字作回覆,完全提不出任何切實的計劃或行動,顯示兩個政府單位協調不足,且對全國推動廚餘堆肥的工作只能紙上談兵,無力作為。
 
讓廚餘變回我們的資源
 
其實,廚餘回收的推動,目的是希望資源可以得到充分的利用,以減少環境的污染。
 
面對龐大的食物垃圾問題,環保署近年雖已積極研究將垃圾作生質能源發電或生質酒精的可能性,可是,不論是廚餘用作發電,還是提煉成乙醇;抑或是送至焚化爐和堆肥場,始終是棄置後的處理方式,中間都會涉及大量土地、研發、營運和維修等費用。所以,若食物能在生產、料理、食用、剩餘的階段得到充分利用,便有機會減低食物棄置後的處理壓力。
 
舉例來說,香港的「食德好」食物回收計劃、中國推行的「光盤運動」,便是鼓勵大眾在銷售、料理和食用的階段,盡量利用食物、以減少剩餘的可能。本會多年前已開始提倡的廚餘堆肥、及國內近年盛行的廚餘酵素、橘子皮清潔劑等,也是希望食物在送進廚餘桶之前,盡量增加它們的利用價值。我們越是願意了解食物生產價值和珍惜我們跟食物的關係,越少的食物會被送進廚餘桶。
 
這一小步行動,便是嘗試為發燒中地球進行降溫的最好方法。

註11: 按環保署的資料顯示,2012年北北基地區的廚餘回收量為265,019公噸。但第二名的中彰投地區,其廚餘回收量僅為155,423公噸!最少的東部及離島地區只有53,363公噸回收廚餘。可見廚餘回收和人口、都市化發展有著極大的關係。詳見康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2013。〈「強化廚餘回收再利用管道」專家學者座談會〉會議資料。頁5-6。
註12: 詳見,2 0 1 1。〈新北市亂搞廚餘垃圾混雜燒分類做白工「把守法民眾當傻瓜耍」〉,《蘋果日報》。201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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