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蟎」天蓋地的洗衣商品 竟是無法規管理規範的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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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嘉琳/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2013年底,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與上下游新聞市集召開記者會,公布上下游新聞市集針對市售35個品牌宣稱具有「抗菌」或「防蟎」功能洗衣精的調查結果,以國內外一般做為農藥、環境衛生用藥和病蟲害防治的化學成份「百滅寧(Permethrin)」為檢驗標的物,一款防蟎抗敏洗衣精檢出內含百滅靈,不同批次的數值分別是76.3PPM、37.8 PPM與44.6PPM。
 
2014年初,主婦聯盟基金會、立法委員林淑芬及台灣環境有害生物管理協會理事長台北市立大學副教授黃基森共同召開記者會,公布近一個月來透過發函,以及發動義工媽媽打電話詢問36個品牌洗衣精業者後的結果。發現許多業者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透露成分;而透過各種管道調查出來的結果顯示,部分洗衣精竟含有「腐絕(Thiabendazole)」、「戊二醛(Glutaraldehyde)」、「苯甲酸芐酯」(benzyl benzoate)等用於農業與醫療用途的殺菌劑、消毒劑。此外,備受爭議且近期為美國FDA點名應注意的三氯沙(Triclosan)成份,也發現有產品使用卻標示不清。
 
闖進洗衣精商品管理的黑洞
 
我們從十二月起揭露的洗衣精成分問題,其實是誤打誤撞地闖進一個以洗衣精為例、國內商品管理的大黑洞:標榜抗菌防蟎的洗衣精,竟然無法規管理規範。此次事件彷彿成為一個照妖鏡,映照出民眾的弱勢、廠商的輕率以及此類商品管理的無政府狀態。
 
消費者購買市面上的防蟎抗菌清潔產品,在標示上多半只有籠統的「抗菌劑」、「防蟎劑」、「抗真菌劑」、「抑菌劑」等字樣,目前主管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對於業者聲稱的防蟎抗菌和其添加的化學成分,沒有制訂任何管理規範機制,完全任由業者隨意標榜功能且出售。
 
換言之,這些宣稱具有特殊功效的家用清潔用品,一無「有效性」的認證或審核;二無「安全性」的保障和管制。所謂的防蟎抗菌洗衣精商品,完全不受環境用藥管理法、農藥管理法、藥事法等管理。
 
由於政府無法可管,人民只好自求多福,展開自行調查的自救自保行動。
 
沒想到主婦聯盟基金會竟然收到台灣肥皂清潔劑工業同業公會來函為洗衣精業者辯護,指出「相關會員廠洗衣精商品,均落實商品標示法之精神,維護企業經營信譽並且保障消費者權益的要求」,「縱使政府機關在沒有任何法令依據情況下,都不會發函進行此要求(意指揭露抗菌防蟎化學成份及作用機制)」,該公會的立基點即為:既然政府主觀機關無法令依據可管,主婦聯盟基金會憑甚麼要求業者來公布相關資訊?面對模糊的成分字樣如「抗菌劑」、「防蟎劑」、「抗真菌劑」、「抑菌劑」,掏錢購買的民眾一頭霧水,而業者竟完全不需交代。
 
此函可說再次坐實了防蟎抗菌洗衣精正是政府的三不管地帶,業者大可堂而皇之、白紙黑字地拒絕提供完整資訊,認為他們對消費者的知情權無須負責。
 
我們不得不提出懷疑:花錢的民眾是否很可能買到根本無效或者對人畜環境有所危害的商品,在不知不覺的狀況下,成為毒害自己、家人以及環境的幫兇?正如身兼台灣環境有害生物管理協會理事長的台北市立大學副教授黃基森所言:「任何一個化學品,尤其是有殺菌、殺蟎、殺蟲的,都叫做通殺,所以在一個管理的原則下,就是劑量決定毒性。」
 
而師大化學系教授吳家誠針對洗衣精中添加百滅寧的評論更為直白:「消費者要買洗衣精,裡頭卻有農藥,和消費者的期待有落差。買洗衣精就買洗衣精,奇奇怪怪的東西越少越好。有毒性的化學分子,叫什麼名字都一樣,就是有毒性。如果按照廠商的意思,百滅靈那麼有效,那以後到田間用清潔劑就好啦!」
 
從洗衣精到洗髮精,標示問題大矣,市面上的產品標示或用英文、或語焉不詳,消費者無法從標示中看到原料成分,問題由來已久。這方面政府遲遲未有作為,放任某些廠商基於商業利益恐嚇民眾、誇大功效,而應該充分揭露的資訊如成分等則蒙混含糊帶過,對人畜可能造成的風險或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則隻字未提。
 
多頭馬車的政府機關
 
業者添加在洗衣精中的百滅靈、腐絕等化學物質(請見表一),依不同用途分別受不同單位管理規範,正好凸顯洗衣精乏人管理問題的嚴重性:若作為農藥使用歸農委會管理;倘若當成環境衛生用藥的防蟎劑,則由環保署受理登記;拿來治療疥蟲感染所致疥瘡時,主管機關是食品藥物管理署。然而,洗衣清潔劑中的百滅寧,既規避了農藥管理法令和環境衛生用藥管理法令,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也從未定義是否可將此等化學物質添加至洗衣精內。
 
十二月六日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日常用品國家標準技術委員會102年第51次會議」當中,各列席相關部門單位對於標榜「防蟎抗菌」洗衣精的管理責任,皆忙不迭地否認,因為洗衣精為「商品」,應屬標檢局負責範圍。至於其源頭管理,如是否以農藥、環境衛生用藥、醫藥等用途進口?使用後進入下水道、河川成為環境污染等等問題,目前無解,是真空地帶。
 
現場某委員學者一針見血地指出:「我國的管理機制確有漏洞,像百滅寧這種東西,用在某特定用途有人管,在某特定用途以外的使用,就沒有人管!」
 
請給消費者知的權利
 
常民百姓每週甚至日日使用洗衣精,消費者只是想知道,我們花錢購買的產品,究竟添加了什麼成分,可以達到這些宣稱的效果?該種成分的有效性如何?安全性如何?具有公信力的檢驗報告何在?具有權威性的評估報告何在?但許多廠商以模糊的宣告和語焉不詳的報告內容來辯稱其安全性,更有許多廠商彷彿集體地悄然等待風聲過去、媒體轉向、民眾遺忘,便可以繼續安穩賺錢,什麼都不用解釋、無須改變更免於負責!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針對洗衣清潔劑召開的日常用品國家標準技術委員會中,專家學者所做出的一致結論是請標檢局要求業者落實《商品標示法》規定,未來洗衣精所有成分及百分比需全部標示清楚,名稱部分應務求正確,標檢局也將蒐集各部會對百滅寧的管理措施,儘速邀請專家學者再次與會,針對洗衣精國家標準是否納入農藥與環境衛生用藥檢測,做進一步討論。
 
出席2014年1月初記者會的標檢局官員表示,標檢局正在修訂CNS 2477「洗衣用合成清潔劑」標準,禁止清潔劑加入《農藥管理法》中登記的農藥成分,以及《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的環境用藥。此外,現行法令僅要求業者標示主成分及特定成分,標檢局現正研擬全成分標示,讓資訊部揭露,而且不能用功能型式命名,必須寫出成份的中文化學名,如「百滅寧」就必須如實標示,不能擅自以「抗菌劑」等替代。未來消費者不會再看到殺蟲劑、殺菌劑、防蟎劑等名稱。
 
洗衣精事件只不過是冰山一角。各式各樣的清潔用品裡,隱藏著什麼未被揭露的化學成分?對人、對生物、對環境會成什麼影響?管理的黑洞究竟有多大?是您、我、所有在乎家人健康與家園永續的臺灣人應該鍥而不捨追問下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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