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食品安全到食育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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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丁讚/清華大學人社院學士班教授

近年來連續爆發的食安問題,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立法院也在過去一年中對台灣的「食品衛生管理法」做了數次修正。這個過程,清華大學的「科技與社會研究中心」、主婦聯盟與社區大學三個單位,邀請相關的學者與專家,共同成立一個修法小組,經過多次討論後,透過田秋菫辦公室提出重要的修法建議。目前,我們對整個食品安全的修法問題,仍然持續高度關注中。 

但是,食品安全問題很複雜,並不是單靠法律的禁制與管理就能解決。更重要的是,人民有沒有能力辨識健康食物,以及有沒有適當的環境來培養健康、綠色的生活方式,可能才是食品安全能否確保的核心關鍵。日本在十餘年前制訂「食育基本法」,正是一種把食物安全與綠色生活方式進行連結的努力。透過這箇努力,日本人逐漸把食物、農業、土地、綠色生活方式融為一體,對個人、社會與環境都產生巨大的影響,值得我們效法學習。 

正在這個認識下,社區大學、主婦聯盟與清華大學三個單位,準備從今年六月起,開始討論訂定「台灣食育基本法」的相關問題。我們已經委請新竹教育大學張瑋琦教授擬定「台灣食育基本法」草案,並將邀請相關的學者專家一起討論,等集思廣益定稿後,再透過田秋菫辦公室提出,進入正式的立法程序。如果一切順利的話,希望明年能夠通過此法,各項更具體的食育推動計畫也可望陸續推出,各種關於食農教育的實作方案就可以正式啟動了。以日本為例,當縣市層級的食育推展計畫制訂完成後,鄉鎮、社區層級的食農教育實作就依次展開了。 

但是,在我們強調「食育基本法」的重要性時,並不就因此否定食品安全的重要。其實,根據我們的觀察,一般民眾最關心的還是跟自己的健康直接關連的問題。大家對工業食品所可能產生的具體危害,遠遠超過「食育基本法」這種抽象而又遙遠的東西。因此,如果我們想要推動綠食育,往往必需繞道食品安全,先讓大家看到目前工業食品的問題、以及其對身體、乃至對環境的傷害,才能慢慢讓大家理解健康食品的重要,以及綠食育的意義和價值。因此,推動「食育基本法」固然是未來工作的重點,但是,如何從人民最關心的問題切入,再慢慢導入更基礎性的實作方案,可能是我們爾後必需特別注意的地方。否則難免事倍功半。 

在這個基本認識下,我們對「食育基本法」的推動,仍然會延續過去對「食品衛生管理法」的關注,從「食品安全」的視角切入,扣緊人民所最關注的健康問題,再慢慢從這些問題延伸,導入「綠食育」的概念與作法,讓民眾在最自然的過程中,慢慢建立與農業和土地的連結。從關心自己的健康開始,擴大成對整體環境的關心、以及永續社會的建立。這是我們的工作順序。如果從分工來說,主婦聯盟一直關注食品安全,對這個問題已經累積很多寶貴的知識。而社區大學有良好的教學系統與社造經驗,對未來食農教育的推進,一定能發會重大作用,兩個單位各有所長,相互合作,一定可以讓「食育基本法」慢慢落實。以下嘗試提出一些具體的合作方案: 

首先,我們認為,食安問題是一個極為發散的系統,每個食品工廠、餐廳、甚至到自己家所買的食品,都可能發生食安問題,這樣一個龐雜、多層、無所不在的系統,單靠中央行政系統的監督與管制,根本無法發揮實質效果,而必需有能力啟動廣大的市民大眾,讓一般的消費者都願意投入監督的行列,變成食安的尖兵,才有可能做好食安問題。尤其重要的,業者或生產者才是食安的把關者,他們最知道食品的產製、調配過程、以及食品的問題所在。因此,如何讓這些內行人參與食安問題的預防與解決,可能是問題的核心關鍵。 

在這個認識下,主婦聯盟與社區大學將要透過具體的合作方案,推動下列幾項作法:

  1. 繼續修正並落實「食品衛生管理法」的吹哨者條款,提高獎勵金額,鼓勵生產者加入舉發行列,讓工廠的不法行為無法掩藏。並鼓勵一般消費者投訴,讓不合格的產品受到應有處罰,並透過安全通報系統,廣告週知,構成綿密的全民監督網絡。
  2. 食品安全由食品化學工程師調製,這些工程師如果能發揮專業倫理,對食安問題將是最好的把關。因此,我們將從縣市開始,嘗試召集食品化學工程師,創造廠商與消費者之間的對話平台,進而籌組食品化學工程師協會,提升工程師的自律與倫理,讓他/她們願意主動極來關注食安問題。
  3. 在社區層次,仿效崔媽媽對「搬家公司」的評鑑辦法,進行對社區內各攤商或餐館的衛生安全評鑑,也藉由這箇評鑑過程,讓攤商和業者知道食安的細節與內容,知道怎樣去改進,慢慢提升其自尊、自律與榮譽感。
  4. 成立社區食安尖兵團,隨時檢視監測食安問題。當有食安問題發生時,隨即召集社區內相關的食品從業人員,討論此次食安問題的真相,以及如何防止問題的再發生。
  5. 以社區為中心,透過社區營造的方法和手段,並連結社區內學校、機關、公司等,推動各項食農教育,落實「食育基本法」的目標與理想。(關於食農教育的理念與方法,張瑋琦教授會做專題報告) 

以上幾個方案的實施,都牽涉到社造的方法,以及社區自治的範圍與權責。一個簡單的問題:為什麼社區大學或主婦聯盟有權利召集食品工程師開會?或有權利進行對業者或攤商的評鑑?這些工程師們,或是業者、攤商們為什麼要配合?這些問題都是實質問題,也表示台灣的社區營造與社區自治欠缺法治化,才使得相關的權責劃分模糊不清。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需要一部「社區營造條例」,才有辦法解決上述諸問題。我個人目前正透過「台灣社區營造學會」推動這個法案。其中幾個跟這箇主題直接相關有下列兩點: 

首先,我們必需從新定義「社區」的意涵與範圍。過去,社區一直都是行政區,有固定的地理和行政疆界。在未來新的社區營造條例裡,社區的定義將改以「議題」為主軸,如污染、食安等都是所謂的議題。由一個污染案,或是一個食安案所界定的社區,其居民就是與這個議題相關的所有的利益相關人(stakeholders),都有權利與義務參與社區的相關會議,或定義大家共同的生活公約,而社區的範圍就由所有權益相關人共同組成。在這個新的社區定義下,不管是食品業者、食品工程師、攤商、餐飲業者等,都是「食安」這箇社區的居民,都有權利,也有義務要參加參加社區所召開的會議。 

其次,社區公約或社區會議具有實質作用嗎?如何落實呢?台灣過去的社區營造一直強調「由下而上」,甚至刻意不與政府或企業合作,認為這樣才能維持社區的「自主性」。但是,正是因為不重視與政府或企業的合作關係,很多社區公約都因為欠缺公權力而無法執行,或是因為企業不屬於社區管轄範圍,社區公約或社區共識根本無法規範他們。因此,我們必需認真思考,社區營造真的能獨立於政府與企業嗎?最近歐美、日本的案例再再顯示,有果效的社區營造,雖然也都是由下而上,但並不排除政府和企業的協同合作。這些最進步的社造案例,甚至強調社區、政府、企業三者之間的「伙伴關係」。而我們目前正在制訂的社區營造條例,也正朝這個方向在努力。相信在這個新的規範下,以上食安與食農教育的相關問題必能獲得解決。 

除了需要一部好的「社區營造條例」之外,面對食品安全與食農教育背後的科技問題,也需要一併思考,才能讓社區居民擁有能力來面對日新月異的科技問題。社區居民如何擁有環境檢測的技術,如何能知道食品是否安全?如何知道河川、土地、食物是否有毒,再再需要讓居民對各種環境與食物檢測的知識與技術能夠熟悉。有些必要的檢測設備,也需要添購,在重點社區大學提供使用。因此,未來我們將與各地的環境工程與食品工程相關科系的教授合作,有計畫地讓社區民眾能夠操作這些檢測技術,進而提升社區的監督能力,我們認為,這對食品安全或是食農教育都是非常重要的。 

以上我列出「食育基本法」的行動藍圖,偏重食育基本法與食品安全的關連性以及行動藍圖的整體架構,如社區營造條例、科技檢測技術等,但對「食育基本法」的細部討論,則很欠缺。主要是這部分大會安排另外的專家張瑋琦教授做專題來處理,所以我就不重複。透過張教授的分析,相信我們對食品安全與食育基本法的關係,乃至「食育基本法」的整體行動方案,就會更為清晰。我們未來的努力方向,也會更加清楚。希望我們一起努力,共同來實現這些目標和理想。

原載於2014.5.20第十六屆全國社區大學研討會「食品安全與食農教育」論壇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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