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解的核廢處置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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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雅惠/本會秘書

    1月9日參與台電委託中經院舉辦的「放射性廢棄物處置策略規劃座談會」,雖旨在蒐集民間的想法與意見,但卻先預設在四個處置方案的前提下,提出環團所認為可能遇到的問題及挑戰,以下簡略闡述個人想法

1.       高放境內最終處置

地質不穩是台灣最大的困境,近十年來台灣並無任何一處沒發生過地震,加以台電不願公開(徵選評估場址…etc)過程與資料的慣用手法,難上加難,像台電曾針對大南澳地區進行評估,但身為一個宜蘭在地人,南澳具天然湧泉與無固定溪流動線的特性,在現有資訊佐證下,並未提出該地區何以適合作為境內最終處置處的評估依據,再者,根據「核你到永遠」紀錄片,可知即便建構耗時耗資龐大的境內最終處置,但能放置的用過核燃料棒數量依然有限,台灣連一處都難以尋覓,能有更多的地方選項嗎?  此法我認為目前無解

2.       境外最終處置

中經院表示,此案包含無人島方案與境外再處理兩種方案,無人島雖可遠離台灣首都,更可遠離本島,但卻有海洋污染以及遠端監控的潛在環境或非刻意侵入問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大家都懂,相信沒人願意增添其他國家的核污染風險;而最近的境外再處理莫過於台電欲請法國Areva公司處理台灣高放廢料的計畫,但能送去的用過核燃料棒不及九牛一毛,此法僅是台電為了宣稱高放核廢是可被處理的解套說詞,倘若請台電公告全數核廢處理期程、費用與計畫,相信肯定無法繳出,且在根據「核你到永遠」紀錄片中,記載歐洲擁有再處理技術的國家,因受限相關國際公約,導致國內存放核廢空間不足,而紛紛往海裡丟的情況發生,因此就我來看,此法也無法解決台灣目前的困境

3.       蘭嶼儲存場遷場

對官方,應順守承諾,規定蘭嶼為非最終儲存場,就不應拿尚未覓得最終處置場當藉口無限拖延,並盡速重啟蘭嶼遷場委員會。

對當地,現因反核與想要保有回饋福利兩方拉鋸當地意識,應規劃舉辦地區公投,由大多數民意決定是否遷場,獲得當地共識。

倘若官方跟台電仍遲遲堅持「無須擔心,因為之後都會移到最終處置場」的態度,而不願有所任何立即行動,此法仍是無法解決現有蘭嶼進退不得的窘境

    根據綠盟實際走訪瑞芬兩國,並訪問SKB公司,可知道目前「核你到永遠」裡看到的也不過是他們提出的一個建案,目前仍未獲得國家五個上到下專責主管機關的同意與核發准許執照,也就是這可能是一個方法,但可不可行,we don’t know!也就是繼猶他山計畫失敗後,這是另一個目前仍無法有效解決全球困境的方案,台灣若不停止繼續製造核廢,且現今科技仍無法解決的前提下,實在很難讓台灣這蕞薾之島脫離無核之國。

    在場也有環團提出台電應先導正核廢料是資源而非高毒性污染物的立場,才有進一步討論核廢處置的急迫需求性。而我認為這些都是國際上目前有提出的方案,但目前對照到台灣的狀況都不適用,全世界已有30個國家擁有核電廠,這些國家一定都會遇到一樣核廢無法處置的困境,我國政府跟台電不願去了解他國遇到各方案推行困難時所對應的策略,而是想看環團對於這四個方案有甚麼解套的策略,又或環團若都不同意這四個方案之一,是否能提出更可行的解決方案,這種本末倒置的作法,必須予以譴責。

    近年來越來越多這種「形式上的公民參與和民主審議」,議題、程序、資訊完全被設定好的溝通會議,參與單位多無法事前得知完整的會議資訊,去了,感覺被設計與愚弄,不去,又會被說民間沒有意見,對於這種慣用的公私對話模式深感遺憾,加以政府資訊常公開不足,人民對政府不信任自然日以加劇,若有個平台能將彼此資訊互相交流,尋求最適方法才是我們認定的合理收集民間觀點之道,在參加此場的會議中,甚至還屢屢被要脅說環團難道不認為核廢料是急迫需要被解決的東西嗎?是的,我們認為這是迫在眉梢需要解決的問題,但很無奈的是,政府與台電仍認定核廢料是資源而非萬年毒物,台電明知道這四個方案在台灣實施會遇到甚麼問題與挑戰,卻還要我們參加這種愚蠢至極的會議,甚至更妄想借由環團之力幫他們解套,事實上,站在主婦聯盟的立場,非核家園才是我們最終的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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