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見的浪費——量販店及超市處理剩食現況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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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沈寶莉(本會專員)

談論食物浪費時,你可能馬上想到的是躺在家裡廚餘桶的食物殘渣。但特拉姆‧史都華(Tristram Stuart)在2009年出版的《浪費》一書,卻讓眾人看見整個食物生產鏈如何因為過量的生產、採購、消費,不合理的外觀標準等而產生數量驚人的浪費。書籍出版後,全球開始關注食物浪費問題的嚴重性。如法國在今年初便實施禁止大型超市浪費食物的政策,強制要求大型超市必須捐贈未售出的食物給慈善機構,違例者最高可罰75,000歐元(約273萬台幣);義大利也於今年 3 月中旬通過新法,透過節稅、簡化捐贈流程等方式,鼓勵超市把食用期限內的剩餘食物捐給其他慈善單位。

 

近年來台灣量販店和超市業者爭相搶攻生鮮食材的市場,使消費者採買的習慣逐漸轉向量販店及超市。2014年,全台量販店及超市的總營業額更已接近3500億元。有鑑及此,我們希望了解這個影響很多民眾日常消費的產業棄置食物的情況,以讓消費者更清楚自己的消費和浪費之間的關係。

 

無法可管的事業廚餘?

2016年5月以前,政府從沒正式公開任何有關台灣食品零售或批發業的食物浪費資料。為找尋業者浪費食物的情況,我們只能試圖從《廢棄物清理法》公告應回收或再利用廢棄物中的「廚餘類」開始著手,卻意外發現台灣的事業廚餘根本沒有建全的記錄或統計。

 

從環保署的資料可見,2002年至2014年,共13年的事業廚餘總申報量竟然不足5萬公噸![1] 若逐年跟家戶廚餘作比較更感到困惑,因為台灣2014年的家戶廚餘回收量就已超過72萬公噸[2],但同一年的事業廚餘申報量只有159公噸,難道事業廚餘只等於家戶廚餘的1/5000?!當我們致電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查詢時,處方人員只回應:「依法業者尚無須申報。」理由是按《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第六條規定,若業者只產出廚餘垃圾或生活垃圾即無須申報。

 

2015年未,賣場過期食品流入食物生產鏈事件,更揭示了超市、大型賣場棄置食物之管理漏洞。例如在店裡仍未棄置或回收的過期食品是歸食藥署管、業者將之作為廢棄物丟棄或有沒有找業者回收等就會歸環保署、當廚餘被養豬養者再利用為飼料時便屬農委會管理。事業廚餘定義不明、權責混亂、沒有追蹤棄置食物之流向,更無統計資料可尋,這些原因會否讓通路商對棄置食物更無感,從而增加他們浪費食物的可能性呢?

 

食物浪費是秘半數企業噤聲

為此,本會於2015年11月至12月期間,2次以問卷的方式[3] 發文至15間量販店及超市的總公司希望了解相關情況。其中包括9間超市及6間量販店企業。最後有7間業者完成問卷並主動回覆本會、1間業者回覆本會無法回應、7間業者沒有回覆,回覆率接近5成。

 

不過,部份量販店和超市業者,如全聯、頂好和好市多等全部缺席。就連有推動「食物募集計畫」來減少食物浪費的家樂福也沒有回覆。另外台糖量販店更以目前沒有法源要求公開相關資料而拒絕回覆。反之規模較少的量販店業者和地區型連鎖超市態度相對開放和積極。

▲圖1:量販店和超市回覆本調查之情況。

 

量販店及超市每年丟棄近40億元剩食,賺得越多,丟得越多?

我們發現量販店實質棄置剩餘食物之金額約為每月營業額之0.5%至3%,超市則為每月營業額之0.01%至1.2%,且全年營業額越高、分店數目越多者,棄置剩食的金額也相對較多。以經濟部統計處公布2014年台灣量販店及超市的總營業額來估算,全台量販店每年約棄置30.8億元的剩餘食物,超市則為7.3億元[4],量販店比超市的食物棄置金額高出4倍。那麼食物為什麼會被丟棄呢?

 

「豐盛」「新鮮」「好看」的代價,生鮮食材變剩食重災區

從問卷結果可見,通路商會為銷售中的食品訂下1至5種下架標準。其中以「快將到期」(100%)為主,其次為「包裝有破損」(57%)、「外表不佳」(43%)及「過熟」(43%)。但量販店較重視認為「外表不佳」及「過熟」問題比較重要,而超市則較多關注「包裝有破損」的問題。

為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不得出售逾期食品、減低食安風險及受罰,業者均把「快將到期」的食品定義為剩食。[5] 但讓人不禁疑惑的是「食安風險」一詞會否成為通路商只顧把貨架鋪滿,而疏於檢討進貨策略及倉存管理的藉口,及合理化棄置食物的重要理由。另外,為迎合消費者對食物的審美標準——新鮮就是完整、漂亮、肥美,「好看」也變成另一個通路商把食品下架的重要理由。

 

為維持所謂「新鮮」和「好看」,加上食物存放的特性和充足的貨源,生鮮食材相對熟食及乾貨食品更容易出現在量販店和超市的剩食名單中。我們發現「蔬菜」(57%)、「水果」(57%)和「肉類」(57%)最常被通路商界定為剩食。除了界定剩食的原因外,經營模式和分店地點也跟剩食類型有關。

 

量販店的剩食主要為生鮮蔬菜及水果,超市則以海鮮及肉類為主。而且北部分店為主的通路商產生的剩食多為蔬菜及水果,中南部則以海鮮及肉類為主。這不禁讓人思考,通路商營造的「方便」「選擇多」的銷售策略,是否真能符合不同地區消費者的購買習慣。

 

賣場及超市剩食尚未充份利用

面對剩食,通路商最常以3種方式來處理:「賣給養豬戶作動物飼料」、「當作廚餘丟棄+拼入生活垃圾焚化」及「減價促銷」,特別是剩食中的蔬菜及麵包多半會賣給養豬戶。由此可見,業者若未能從剩食裡搾取剩餘價值外便會選擇丟棄來減少麻煩,捐贈剩食或製作廚餘堆肥之風尚未出現。有業者向我們表示,由於台灣大部份的法規尚未能讓捐贈者免除捐贈後之責任故較難執行。另外,台灣政府雖訂定廚餘為應回收項目,但仍有業者會將廚餘丟棄,甚至把廚餘垃圾拼入生活垃圾作焚化。當與環保署廢管署單位討論此問題時,官員對此毫不知情,更要求我們提供相關業者之名單,可見政府對此監督、輔導非常不足。

▲圖2:量販店和超市回覆最常處理剩食的方式。

 

業者認知減少剩食很重要,但欠,仍等待政策支持和指引減費方向

雖然所有回覆的通路商(100%)都認為善用或減少剩食有利環保,且應納入企業社會責任。但卻只有83%的通路商有把善用或減少剩食納入公司的企業社會責任,但吊詭的是,目前尚未能從回覆通路商的企業網頁、CSR報告或其他資料中看到相關項目。

另外,現時只有不足7成的通路商(67%)有為善用或減少剩食訂立目標,33%沒有訂立目標。有關未來一年具體減少剩食的數量,業者的回覆十分兩極,有的是希望比2015年減少0.1%剩食,動力較強的則希望減少10%剩食,中間相距100%!顯示各通路商對減少剩食的態度差異甚大。

 

另外,超過一半的通路商認為,有3項措施對於鼓勵減少食物浪費或捐贈食品的政策十分有效或頗為有效,包括:「協助訂立捐贈者免責條款」(57%)、「提供捐贈者稅務優惠」(57%)及「立法規定不同規模商業機構之最高食物廢棄物數量」(57%)。這顯示通路認為更具體和全面的減費行動仍等待政策支持和指引。


零剩食浪費,通路可以這樣做

 

減少食物浪費已成為全球的共識,聯合國去年啟動的17項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簡稱SDGs)的 12.3 細項即提出「在2030 年前,將零售與消費者階段的全球糧食浪費減少50%」[6]。一些全球食品企業家(如聯合利華、雀巢、特易購)、政府官員、非盈利組織等更於 2016 年初在瑞士舉行的世界經濟論壇上發起「倡導者12.3」(Champions 12.3)倡議,以減少全球糧食損失與浪費。[7]

 

通路方面,全球三大零售商之一特易購(TESCO)於2013年邀請第三方公正單位為其公司進行食物浪費查核(Food waste audit),以檢視每種產品從生產、加工、零售以至消費每個階段的浪費情況,並定期向大眾公佈調查結果。特易購公司總經理Dave Lewis指出:「雖然公司食物浪費只有 1% 左右,但卻相等於 55,400 噸食物,沒有任何人希望可食用的食物遭到浪費。」[8] 故此,特易購透過調整生產、包裝及促銷策略等多元方式來減少剩食,包括:減少分店出售麵包的數量、於包裝袋上印上最佳儲存方法及簡易食譜、取消買一送一政策、於公司網頁或DM中以專欄方式教育消費者珍惜食物等。今年,特易購更承諾於2025年前減少20%的食物浪費量,以及在2017年於所有英國分店(3,529間)設立「社區食物連線站」(Community Food Connection)以作捐贈剩餘食物。可見通路企業其實也可以為減少整個食物鏈的浪費作更多的承擔和行動。

 

有見及此,我們對通路商、政府及消費者有以下建議:

一、基礎研究是減費的第一步

由於本會及大眾社會的壓力,衛福部食藥署終於在今年5月6日公佈「各大通路商逾有效日期食品預估量及流向調查結果」[9] 本會希望政府能持續進行有關調查,並定期向公眾公告調查結果,以讓大眾了解食物生產和浪費間的關係。

二、落實資源回收,減少環境負擔

政府亦應強制事業廚餘申報、加強回收後端的監督工作,除避免過期食品重回食物鏈以保障大眾食安外,更可透過增加業者丟棄剩餘食物的成本從而減少業者浪費食物。

三、2030年減少50%是國際趨勢,台灣應儘快跟進

政府應以跨部會方式來制定台灣減少食物浪費的目標及規劃,朝向2030年減少50%的目標,跟上國際趨勢,制定過程及方式也應加入公眾參與及監督。

另外,除協調、遊說通路商進行剩食捐贈外,政府應積極研擬其他有關減少食物浪費的規劃,如制定最高食物棄置量、事業廚餘處理流向管理、消費者教育等。消費者方面,也應按實際需要購買食物,珍惜每一餐和盡量善用剩食。

四、尋找問題根源,對症下藥,朝向永續消費及生產的未來

本會建議通路業者可透過食物浪費查核,尋找問題根源,以對症下藥。另外也應在企業年度CSR報告中向大眾公布調查結果、剩食數量、處理方式及未來目標,展現實現永續消費及生產的決心。消費者可發揮公眾力量,與主婦聯盟基金會一起監督通路商浪費食物的情況,促使他們作出改善。




[1] 詳請見行政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之〈全國事業廢棄物申報統計〉https://waste.epa.gov.tw/prog/IndexFrame.asp?Func=5

[2] 詳請見環保署統計資料庫〈廢棄物管理〉https://210.69.101.110/epa/stmain.jsp?sys=100

[3] 問卷的設計主要參考參料:樂施會,2014。《食品公司處理及捐贈剩食調查報告》。https://www.policy21.org/PDF/Surplusfoodreport_Report_ch.pdf

[4] 依經濟部統計處公布的資料顯示,2014年台灣量販店的總營業額為1758億元,超市的總營業額為1672億元。全台量販店每年約棄置剩餘食物的金額:[量販店總營業額 X 平均每月實質棄置剩餘食物之比例] = [1758億元 X {(3%+0.5%)/2}] = 30.8億元。全台超市每年約棄置剩餘食物的金額:[超市總營業額 X 平均每月實質棄置剩餘食物之比例] = [1672億元 X {(1.2%+0.01%+0.1%)/3}] = 7.3億元。資料來源:經濟部統計處,2014。〈產業經濟統計簡訊〉,227期,2014年11月5日。https://www.moea.gov.tw/Mns/DOS/Publish/wHandPublish_File.ashx?pub_id=1190

[5] 楊美玲,2015。〈針對即期品 台灣賣場:賣不完銷毀、不捐贈〉,《聯合晚報》。https://udn.com/news/story/7266/1371234-%E9%87%9D%E5%B0%8D%E5%8D%B3%E6%9...

[6] 詳見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2015。〈目標12:確保永續的消費與生產模式〉。https://www.un.org/sustainabledevelopment/sustainable-consumption-produc...

[7] 詳見 Hardcastle, Jessica Lyons, 2016. ‘Davos: Nestlé, Unilever CEOs Join Food Waste Reduction Coalition’, Environmental Leader ·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News. https://www.environmentalleader.com/2016/01/21/davos-nestle-unilever-ceo...

[8] 詳見BBC NEWS,2015。Tesco expands charity food scheme. 2015.06.04. https://www.bbc.com/news/business-33003029

[9] 詳見衛生福利部食藥署,2016。〈各大通路商逾有效日期食品預估量及流向調查結果說明〉。2016.05.06。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id=19861&chk=e2630ad5-22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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