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能不能】因為這3個好處,大眾更有理由一起參與能源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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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吳心萍 /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副執行長

  早早看清公民才是能源轉型推手的歐洲,現已有3,500家能源合作社(Renewable Energy Sources cooperatives),且推估到了 2050 年,更將有半數的歐洲人都將參與綠能發展,可能是住家屋頂上的太陽能板,也可能是和社區/社群共同擁有一座綠能案場。如果你對「公民/社區電廠」還不了解,請一定要看到我們的上一篇公民/社區電廠—大家都在問的3個問題,現在就帶大家了解:公民/社區電廠究竟可以提供甚麼益處呢?

 

1. 給地方帶來更多經濟利益

  根據美國能源局(U.S. Department of Energy)的統計,與大企業寡占的風場為例,社區型風廠給在地創造了更多經濟利益。特別的是風場為地方共有,且利益共享,根據統計,社區型風場在就業率上和寡占型的專案相比高了1.1~1.3倍,營運期間更可提升到1.1倍~2.8倍,該統計涵蓋勞工、供應鏈、及財政等層面。

 

2. 提升在地的主導性:

  在台灣時常看到大型綠能專案,在設置和居民之間的矛盾,特別是地面型的專案,有的是出於對綠能技術的誤解,有的是在地居民在意原有土地價值,比如:文化信仰、農耕價值等,較難和僅考慮到裝置容量的專案並存。不過只要案場是社區持有,居民就可以主導風機裝在哪裡比較少噪音? 太陽能板是不是非得要鋪滿?確定在地的利益可以獲得保障,比如:社區可要求廠商據當地的規範,確保風機未來的噪音、景觀等,可以符合當地要求。

 

3. 有地方的高度支持:

  過往不管是油管、天然氣、核能,甚至是大型的太陽能或風能案場,都很容易遇到反對。但採取公民/社區電廠的模式,可以得到較高的支持度,除了經濟誘因外,更重要的是因為當地參與者的加入。公民/社區電廠多為再生能源的原因,關鍵在於投資參與門檻親民很多,舉例來說:深澳電廠成本為1千億,而太陽能屋頂約為1百萬(30坪左右),而公民/社區電廠的模式,還可以把1百萬的太陽能屋頂,拆成1片不到2萬的投資價格,因此即使裝置容量小,但卻可以增加許多參與者。

 

  以台灣媒體常常說:為了能源轉型付上高昂電價的德國為例,2012 年有高達 46% 的再生能源裝置容量,是由超過1,000家合作社、個人和農夫所擁有,僅有5%來自於德國四大能源公司。所以,德國公民在為能源轉型付代價的同時,也同樣有機會從能源轉型中獲益而,再者對於地方政府來說,提升在地的經濟、就業、能源還有市民共識,也同樣是獲益者。

 

  以上所說都是縣市政府為什麼該推公民/社區電廠的理由,因為很簡單,市民透過直接參與,會更認識也更認同再生能源,如此一來,市民也是能源轉型的推手,而且還是非常有力的推手。

 

  但在台灣,我們觀察到縣市在能源轉型政策當中,最常被賦予的角色是中央政策的執行者,然而縣市更應該扮演中央和社區的「中間人,協助社區可以參與能源轉型,如此一來,也幫助中央達到能源轉型的目標。

 

  公民電廠也會將價值最大化不是只有收入),以支持在地的慈善等需求,拿德國的社區風場為例,產能是商業專案的8倍之多,許多公民電廠都是兼顧社會需求的,比如支持社區的建設,促進公共建物的效能,還有減少能源弱勢。

下篇,我們將介紹:地方政府和「公民/社區電廠」一起推動能源轉型無限可能。

 

參考資料:

1. Municipality Approach, REScoop, May 4, 2018

2. Community Wind Benefits, US Department of Energy, Nov.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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