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能不能」系列報導: 台灣推動公民電廠的困境與歐洲的經驗

您在這裡

報導整理:南部辦公室

公民電廠推動的困難

主婦聯盟基金會近年來,將倡議重心中在氣候變遷的主題上,細部又針對糧食與能源議題進行倡議工作,而糧食與能源則是我們在生活上就可以應對氣候變遷的兩個重點。

在能源的工作項目中,主婦聯盟主要推動的是無痛的節電,透過全民一起節電來減少電力的需求量,同時也希望讓大家對節電有重新的認識:節電從生活中著手,可以很輕鬆、不痛苦,甚至是富有許多創意以及有趣的。

從生活方面的節電,是促進大家能一起珍惜能源,但在電力生產部分,我們則著眼於公民電廠的推動,讓台灣的能源政策能實現真正的民主,是由下而上的全民共同參與,而非由幾家發電機構所有。

台灣的能源占比2017年的資料來看,綠能比率不到5%,但政策上我們卻設定了在2025年要提升到20%;要在短時間內補足差距,太陽能光電是重要的生力軍,且要提升到發電量20GW,其中包含3GW的屋頂型、17GW地面型的太陽光電。

要在短時間內提升太陽光電發電量,在台灣的經驗裡,通常是當政策發布後,地方政府就會透過招標的程序來請廠商投標,之後就是開標、施作。以招標方式進行的太陽光電設施,通常缺乏民眾參與的機制,也沒有市民參與的空間,整體的建設思維仍是建立在官方-產業的範疇內。

為什麼要特強調公民參與在綠色能源產業的價值呢?舉一個例子,當電廠是屬於公民的,它所產生的利益將能支應更多公共福利的支出。假設某一個社區有自己的社區型太陽能光電廠,電廠的發電、售電利益更能支應在長照、社區供餐、共食、幼兒照顧與福利等等項目上,這是大型電廠或企業做不到的事情。更重要的一點,則是當電廠屬於社區的時候,有助於民眾更認識能源議題,進而做到能源自主。

但民眾要自主設立一座電廠有多困難呢?從台電的申設流程來看,一班申請到設立期間大約是6到9個月,這麼漫長的行政流程使無助於民眾—特別是個人—的投資意願。我們認為加速或是協助設立申辦的單一窗口是很重要的。

許多地方政府在與民眾的溝通上,仍習慣於宣導會、說明會的形式,如果有相關案件,則多半補助方式進行,這是預設了民眾需要「被教育、被幫助」,但事實上,現在的公民參與公共議題已經不是需要被教育、被幫助,而是真的期待政府的施政要有民眾參與其中,也因此,我們更期待各地方政府能開放更多公民參與的機會。

 

歐洲的能源合作社經驗

歐洲是一個高度的公民社會,但所謂「公民」討論平台,卻不是從天而降,也非從石頭裡蹦出來的,而是需要不斷、不斷的促進公民對公共事務的討論與參與,才能有可能形成。

Zomer在介紹RESCoop的經驗前,首先提到荷蘭的歷史。荷蘭是有名的與海爭地之國,國土有一大半在海平面底下,要與海爭地何其困難,荷蘭政府的作法是建築海堤,將海水排淨成為陸地,但建築海堤需要一定範圍的土地建造,而土地除了部分國有,還有更多是民眾的財產,要讓民眾願意接受政府的徵地與施造計畫,荷蘭政府花了幾年時間逐一與民眾溝通,並且確定民眾是自願加入這項工程計畫,因為要與海爭地,還要蓋起綿延數公里長的海堤,沒有所有人的支持與參與,是不可能的事。

著重與民眾的溝通,讓荷蘭的海堤工程計畫得以成功,這樣高度共識結果,市政府願意規畫足夠的時間,逐步、有計畫的與民眾進行溝通與融合共識,如果只是由上而下的「規劃—宣布—進行」是行不通的。

以溝通為前提,並且取得民眾的高度共識的做法,也使用在RESCoop與社區的電廠計畫中。但對社區而言,要社區居民共同支持一項大型的建設計畫,除了要有共識之外,還要有足夠的誘因。

Zomer舉例,有一個社區規劃要蓋風力發電廠,但社區居民對這項計畫興趣缺缺。為此,RESCoop除了積極了解民眾對這項計畫的想法外,也在討論的過程中得知了社區長久以來缺乏有效率的網路,原因是網路公司認為要佈線到這裡成本太高,不願意施作,於是RESCoop變更風力發電廠的施作預算,將預算的一部分優先施作社區網路佈線,使社區能擁有更快速的網速,並藉此讓社區了解社區電廠的好處。

由於社區電廠的獲利能夠透過社區共同的決議機制,確保使用的公共化與優先性,這使得社區願意支持風力發電廠的施作計畫,取得政府—社區—環境三贏的成果。

本文照片提供:張已廉

發佈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