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能不能」系列報導:黑暗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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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南部辦公室    

由台南社區大學發起的送電到部落計畫,起因於一個再簡單過的需求:用電,但在用電需求的背後,還有一個更重要的目標項目,是來自於能源自主的理念:「我們的故事不只是送電到部落,還有自主發電。」台南社區大學項目工作主要的推動者林元笠老師說。

 

    台灣許多偏鄉,特別是山上的原住民部落至今仍無電可用,即使有門牌,但台電仍礙於佈線、饋線的成本考量,無法提供用電,例如屏東的舊好茶部落的電沒有通,或是如屏東的達巴里蘭部落在推動森林復育計畫,也無電可用,結合「送電到部落」--也就是黑暗部落計畫,不但使部落有最基礎的民生電力可以使用,還結合了綠色能源的理念推動,使森林復育的電力是透過再生能源的自然循環。

 

    這項計畫另外一項迷人之處在於,來電了以後,人也「來電」了。林元笠老師說,過去沒有電的部落需要使用「能源」,多半是利用柴油發電機,但因為運輸成本高,所以使用發電機的成本是平常的三倍。如此高的成本,電力只能用在刀口上,沒有其他生活設備使用電力的可能,好比洗衣服,一定是手洗,不可能使用洗衣機。但當太陽能光電架設好後,部落就能夠利用太陽能的電力提供一部洗衣機運轉,這部公共洗衣機的運作,使得部落民眾有「洗衣交流時間」,間接回復了過去共同洗衣分享各種訊息的生活型態。

 

    因為電力的共享,更讓「電」這項公共財的意義被深化,電力其實不像在都市型態中生活的我們,好像是私有財產的理解—因為我們是用多少電就繳多少錢,是建立在買賣的基礎上用電,而這項計畫所產生的電力卻是建立在更公共化的目標上面:能源是自然的產物,它的存在更應該是共享且共同珍惜的。

 

    林元笠老師分析這項計畫的三個階段:點燈,透過電力的分享促進過去共享的生活模式,以及最終極的目標:建立自主的綠能部落。

 

    這三個階段從紙上談兵的角度來看,似乎很簡單,但實踐上卻是困難重重。

 

    最缺乏的當然是經濟上的支援。錢不是萬能,但沒錢萬萬不能,太陽能光電板要錢、基礎架設設備要錢、運輸要錢,即使計畫團隊最後克服了輸上的困難,將太陽能光電板與需要的基礎設備以人力一一背上山,也架設完成了,之後的設備維護、基礎修護也都需要再克服,這些工作項目都需要支援。

   

    即使推動工作如此困難,每次將設備扛上山,不只考驗團隊的體力,也考驗意志力與臨時應變能力,但林元笠老師分享,這項計畫獲得的美好,遠高過於體力上的辛勞。「部落看到了能源的價值,決定自己投資綠能設備,自己來做能源轉型,而且不只一戶兩戶,是近一半的居民,我們看到能源轉型的希望就在這邊。」

 

    台南社區大學的倡議工作包括四點:

  1. 屋頂能夠自由。最近政府有最新的政策,綠能屋頂全民參與,然而政策仍鎖定在大企業,限定兩億實收資本額才能夠投資。
  2. 我們希望可以用主發電來推動能源民主,讓綠能經濟落實到民間。
  3. 我們倡議綠電綠能一度換一度,現在荷蘭也是這樣的制度。
  4. 最後,也是很重要的一點,當我們在推動公民電廠的時候,要記得公民電廠要實踐的是能源正義,不是有電、有收入就好。例如寮國最近在水力發電過程中,因為工程結構出現問題,發生水壩潰堤事件,造成許許多多居民死傷,這樣的計畫就不符合正義。

 

     能源是共享的資源,在能源轉型推動的路上要使這項資源的共同利益最大化,還需要我們所有的人都參與其中。

本文照片提供:張已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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