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觀察-顧此失彼的輻射食物檢驗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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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俊傑/林淑芬國會辦公室助理

「妳這是在煽動大家的情緒…」「妳如此反應過度,讓我們很不舒服」

這是出現在日本電影《若無其事的寧靜》片中,一位媽媽為了保護她的小孩免於輻射污染所受到眾人的責難。當大多數民眾選擇相信較令人安心的官方科學資訊時,她所做的自主性保護措施就是一種反科學的行為,且有可能瓦解由官方科學資訊所建立卻脆弱的寧靜生活,不願被官方科學資訊餵養的媽媽就這樣成了眾矢之的。然而這樣的氛圍不只出現在日本的現實生活中,也瀰漫在台灣的官方刊物及媒體輿論。

所謂標準只是最低門檻

從福島事件發生至今,最直接影響台灣莫過於自日本輸入台灣的農產品,儘管官方保證嚴格把關,一定全符合「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標準」才會放行入關,食用安全無虞。但符合標準只是最低的門檻,不代表我們就一定要接受含有微量輻射的食品進到台灣,更不代表人民決定是否承擔這個風險的權利就該被剝奪。再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如果符合標準即可食用,那所有食品進口的禁限制措施就不該存在,而日本就是這麼想的。

在今年(2013年)3月由WTO發布的文件中裡,日本希望WTO會員依據科學證據採行相關措施,無需額外的食品管控限制,以符合WTO之規範。但包括中國大陸、韓國、新加坡等44個國家根本不買帳,仍舊限制日本食品進口。甚至,在輻射水外洩事件曝光後,許多國家更加嚴了對日本食品進口的限制,卻唯獨台灣仍無動於衷,難道台灣原本的管制措施就已經夠嚴格了嗎?

立法委員林淑芬與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共同發聲,召開多次記者會及協調會,衛生福利部才願意公開輻射檢出的食品品名,並將發佈期限由每周改為每日,但消費者最需要知道的廠商資訊及商品名稱卻仍三緘其口。

這樣就夠好了嗎?以香港為例,其為日本農產品出口最多的地區,只要在邊境發現有輻射檢出的食品一律由廠商自律下架,而新加坡也採取類似作法,以確保無輻射檢出農產品進入國內。甚至,多數國家都會要求輸入業者提出日本官方產地證明及輻射檢驗報告,但身為第三大出口國的台灣卻似乎完全無感。

經費人力壓縮下的顧此失彼

再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台灣今年至十月底前進口的食品及相關產品共查驗了約41.6萬批,其中來自日本的就有10.1萬批,佔了近四之一強的比例,而台灣的糧食自給率偏低而依賴進口食物的情況已經很久了,因此邊境的輸入把關極為重要。但我們再深入了解後發現,辦理輸入查驗的過程中進行實質檢驗的有3.2萬批,其中日本就佔了1.5萬批,佔據了極高的檢驗資源,這是因為其它食品大多是抽樣檢驗,但來自日本輻射污染風險區域的食品需要逐批檢驗的緣故。

然而邊境查驗工作的資源非常不足,在有限的人力、經費及實驗室檢驗能量下,勢必棄守大部份的檢驗項目。以黃豆為例,因為我國黃豆99%都是仰賴進口,而且有超過九成都是基因改造黃豆。又這些基因改造黃豆大部份都是耐除草劑的品系(嘉磷塞或固殺草),於是農民在栽種的時候可以肆無忘憚地使用除草劑,於是有可能發生高濃度農藥殘留的情形。

立法委員林淑芬與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日前亦針對我國空有全世界最嚴格的嘉磷塞農藥殘留標準,卻在邊境把關上從未檢驗過黃豆的嘉磷塞殘留量為主題召開記者會。但黃豆並非個案,因為邊境農藥殘留檢測方法是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一次可以檢測251種農藥種類,但不在這251種的就驗不到了。而我國訂有殘留標準的農藥種類共345種,除了前述251種也只加驗了二硫代安基甲酸鹽類一種,易言之還有100多種都沒有驗,甚至可能連檢驗方法都還沒有公告,例如嘉磷塞及固殺草的檢驗方法就是在召開記者會後要求後才開始進行研究公告。

非但如此,歐盟的農藥檢驗的藥物種類有506種,高於我國的345種,如果再以各農產品的農藥殘留標準來看,歐盟有176,728項,更遠高於我國的3,094 項,顯見我國的農藥殘留檢測作業還有許多成長的空間,但是大部份的人力跟經費都用於食品輻射檢驗,使得我國農藥檢驗業務相關的研訂作業停滯。

顯示開放日本輻射污染風險食品進口的問題不只是安全性,還有業務排擠的問題,相信這也是其它國家考量的地方。

污染者付費

近期日本食品輻射污染的風險並不會隨時間逝去而消失,輸入管制措施應儘速完成全面檢討,並同時配套要求輸入業者提供日本官方的產地證明及輻射檢驗報告,這樣的要求並不苛刻,也不是對日本災民落井下石。

而是任何有關輻射污染所引起的貿易障礙或農產品遭禁售的農業損失,難道不該是由核電業者負責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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