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之外 飲食教育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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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秘書 林子暉

 

 

排山倒海的餿水油,行政院煞有其事的發表「食安八項措施」:重刑責罰鍰、提高檢舉獎金、設置檢舉專線、油品分流、廢油回收、落實三級品管、食品追蹤追溯和改革GMP制度。去年面對大統油事件提「十大行動方案」,如今又再提「食安八項」老調,行政院面對龐大食安體系的崩潰,著實束手無策。

白「罰」一場

本次宣示最受矚目:加重刑罰,這是幾波食安風暴屢屢被政府宣示的萬靈丹,然而卻也一再荒腔走板。大統混油案罰鍰十八.五億元,卻因「一罪不二罰」高高舉起輕輕放下。食安八項又針對「一罪不二罰」,大張旗鼓宣示以提高刑事責罰金額十倍等技術性修法來補上大漏洞。但江院長忽視食安法早有法官裁罰十倍以下罰金的法源依據,此舉無非緩解民怨虛晃一招。

更進一步論,罰金固然多少嚇阻,卻也是最消極的辦法,若沒有相應的食安把關系統,在餿水油與非法添加物的暴利引誘下,賠錢生意沒人做,殺頭的生意大有人做。

細究本次風暴,地方主管機關長期未覺業者違法,中央則連基本的餿水油、相關檢測技術都有所闕漏,竟然只能驗出酸敗。這除了凸顯食藥署、地方衛生局系統構成的食安防線不僅人力吃緊,業者精煉技術已通過檢驗,也早已「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了。若台灣食安體系真要止血,就得打破顢頇官僚的想像。

打破高牆

但,這並非意謂我們就要被迫相信由少數大企業壟斷的食品標章,不論是GMP或GHP,在缺乏消費者團體或其他公民團體參與監督下,食品安全往往被專業術語過度包裝,「資訊的高牆」很容易淪為官商相護的溫床。如果一般大眾仍舊缺乏自己掌握食品知識、自己選擇食物的權利,對很多人來說,餿水油既然早就流竄市場多年,便不差再多吃幾年了!

飲食教育

根本之道是從社區、學校到個人都能逐步建立對食物的認識,以及基本的食品來源監督機制。這絕非空中樓閣,校園午餐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在弊案沸沸揚揚之際,早有許多民間團體推動友善環境、結合在地的午餐食材,除了校園營養師與衛生單位基本把關外,更讓學校直接與在地小農、食品廠合作、採購,帶著學生直接認識食材來源,直接建立消費者與生產者間的信賴關係。飲食教育,讓「食」從哪裡來清清楚楚,更結合人、社區環境與文化底蘊的連結。日本行之多年的「食育基本法」,就是透過社造精神與架構建立,讓飲食成為社區共同體的構成基底。

全文刊載2014/09/29 自由時報-自由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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