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4聲明稿]本會同意妙管家撤告一案之聲明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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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本會同意妙管家撤告一案之聲明稿

2015.11.14

    國內清潔劑大廠「妙管家」因不滿本會揭露其洗衣精產品含有殺蟲劑百滅寧造成銷量大跌,2014年2月遂向本會,以及第18屆董事長陳曼麗、前秘書長黃嘉琳兩位連帶提起民事訴訟起訴,並求償近新台幣1,600萬元一案。2014年7月7日開庭審理至今,因原告舉證不足與司法程序冗長而難決,經一年多纏鬥後,本會同意原告妙管家於2015年9月向本會提出之撤回告訴之請求。

    此案乃由2013年底,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善盡為消費者與環境把關的責任,決定與上下游新聞市集召開記者會,公布上下游新聞市集針對市售35個品牌宣稱具有「抗菌」或「防蟎」功能洗衣精的調查結果,以國內外一般做為農藥、環境衛生用藥和病蟲害防治的化學成份「百滅寧(Permethrin)」為檢驗標的物,其中揭漏的品項之一「妙管家防螨抗敏洗衣精」,「百滅寧」檢出濃度遠超過蔬果農藥殘留檢出限量的數十倍到數百倍不等。

    因此台灣妙管家指控本會以誇大用語評論改公司洗衣精含有農藥,引起消費者恐慌,致使該公司商譽受損,並以此要求本會於四大報之全國版頭版刊登澄清聲明,回復名譽,並請求營業損失。本會強調記者會中對於妙管家洗衣精內所含有的百滅寧描述,符合農委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公布之資訊,並無不實陳述,在台灣也未有任何關於百滅寧可使用於洗衣精或界面活性劑的資訊。

    司法過程中,雖原告曾多次向我方提出和解,但本會強調,記者會發佈資訊皆符合農委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之公告,並無不實陳述,善盡公益團體的查證義務。因此秉持守護環境志業,為消費者積極發聲之信念讓本會也未曾輕易妥協和解,直至2015年9月8日,原告因舉證不足向我方提出撤回告訴之請求,經本會同意後,撤告之司法程序至最近才完成結束此案。

    撤回不等於沒有發生過,本會成立近三十年,始終秉持關懷環境與大眾健康生活權益的核心價值。對於此次市售洗衣精產品之成份檢視,即是為了重新探討生活細節所可能隱藏之不安定風險。常用的清潔用品,如成分標示不明或讓消費者有所誤認混淆,易將消費者之健康暴露在不可測的風險裡,對環境保護是否造成威脅,自不待言。而當前國內法令與社會也仍有待共同努力之處,故未來將持續監督政府儘速修正洗衣用合成清潔劑相關標準,清潔劑不應含清潔洗滌功能以外之環境、農業用藥,同時呼籲企業廠商更應共同重視其所肩負之社會責任,我們也將持續捍衛你我的知情權、堅守環境把關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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