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新聞稿] 台灣不能再落後國際食費運動倡議,企業與政府應正視民意,共同面對食物浪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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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會後新聞稿]
台灣不能再落後國際食費運動倡議,企業與政府應正視民意,共同面對食物浪費問題
 
 
全球每年至少有1/3(約13億噸)未經食用的食物遭浪費,除造成每年7500億美元經濟損失和龐大環境成本,更產生高達44億的碳排放,僅次於中國和美國的排放量。台灣平均每人每年產生96公斤的廚餘,因此需要更界共同思考食物浪費問題。有鑑於此,本會於5/6(五)下午1時30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辦「從食物不浪費,打造台灣永續環境」論壇,邀請與食物浪費議題有關的倡議或教育團體、通路商及政府部門一同透過論壇的方式展開對話。
 
從教育改變消費者對剩食的觀念
首先,本會執行長賴曉芬提出減少食物浪費應從減少食物變成垃圾著手,本會以一連串消費者教育行動,也和大眾分享生活實踐的方法;「格外有意思」共同創辦人王馨妤則指出消費者對格外品有較差較不營養的誤解,她們透過教導民眾動手做料理等方式,來改變消費者觀念。「人生百味」組織營運長巫彥德則分享利用南機場夜市附近的社區閒置空間,推動共食共煮,以社區「食物再生網」的模式來減少食物浪費。
 
賣場及超市年丟40億剩食,企業應積極面對
本會專員沈寶莉指出去年底,發函給15間台灣量販店及超市,以深入了解通路商處理剩食的情況,最後獲7家企業回覆。發現台灣通路商棄置食物情況嚴重,以經濟部統計處公布2014年台灣量販店及超市的總營業額來估算,全台量販店每年約棄置30.8億元的剩餘食物,超市則為7.3億元。而需要把貨架放滿、「新鮮」「好看」的標準讓生鮮食材容易成剩食重災區。目前賣場及超市的剩食會優先以賣給養豬戶作飼料為主,其次的處理方法為當作廚餘丟棄或併入生活垃圾焚化。雖然通路商認為應付起剩食問題的社會責任,但仍在等待政府有所作為。本會建議企業可參考英國大型連鎖超市TESCO的經驗,尋找第三方公正的單位作食物浪費查核(food waste audit),並將結果向公眾公布,以了解浪費的問題和成因,對症下藥,更可與消費者共同面對食物浪費的問題。
 
通路商:重新掌握消費者需求、檢視食品標示制度
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企畫部經理吳蕙芬,分享了合作社如何透過改變預購制度來掌握消費者對節慶商品的需求。雖然預購人數有所改變,但卻減少很多不必要的食材,更可提升本土農糧自給率、和跟生產者建立更信任的關係。經過一年調整與努力,他們已成功從0.07%耗損率下降至0.04耗損率,朝著零剩食之路邁進。

義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高志明則指出目前在《食安法》底下,只以「有效日期」的方式來判斷食物變壞是不合理的。他建議有效期限跟最佳賞味期須同時存在,並應在食品包裝上列明不同情況下其保存的時間等資料,作為消費者判別食物的參考依據。另外,他也建議政府考慮訂立一致的允收期標準、重新檢視農藥飄散污染及抽樣查驗的機制,以減少農產品耗損率。
 
剩食定義未明、權責不明,減費目標和政策未定
對此,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在會場公布上月向大型通路及餐廳調查的初步結果,目前已知台灣通路及餐飲業每年生產36880噸過期食品。環境保護署廢棄物管理處處長吳盛忠也表示,他們從回收業者那邊的資料看到事業廚餘回收量為35173噸。
 

但訂立目標方面,剩食因牽涉衛福部、環保署和農委會等部會,所以各部會均把剩食的權責細碎化,致減費目標難以一致。食藥署只針對過期品和即期品的問題作回應,許副組長表示年底會再做一次過期品調查,以了解通路會不會因為其輔導設立專區或捐贈方式而有所減少;吳處長則表示以法規限制通路商棄置量可能並非最佳方法,他建議本會可公布廠商產生剩食的數量,讓通路商透過良性競爭,自主減少剩食量。
 
至於系統登錄及公開資訊,吳處長則表示既有系統登錄比較複雜,需要時間跟公眾、業者溝通和改變法規才可做到。本會則指出目前系統已有事業廚餘編號,系統資料也公開的,為何不從此著手處理?吳處長則回覆環保署十分願意提供民間資訊,若速度不夠快的話,可以請立委施壓。
 
食藥署:改標要先符合國際貿易標準 
有關食品標示的問題,許副組長指出法令規定過了有效日期就必須下架回收,高總經理對此表示不滿,認為政府一直以法規來阻擋傾聽人民的聲音。然後許副組長更指出雙標示日期的造法不符合WTO技術性貿易障礙(TBT)協定文件,會產生貿易障礙的可能。本會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及痛心,覺得政府寧顧與大國貿易也不願顧及國民希望減少食物浪費的熱切期待。另外本會也指出日本已為不同食品作有效期限和賞味期限的標示,美國及丹麥更已研究是否讓某些食品免除有效期限的標籤,台灣應參考其作法及研究。許副組長最後回應,日本的標籤問題有其問題存在,但散裝食品是否可免除有效期限的標籤回去可以再研究和討論。
 
立法委員陳曼麗指出目前民進黨也想努力朝減費方向去做,如她已提出《食農教育基本法》、姚文智委員的《食物回收法》、陳亭妃委員和時代力量洪慈庸委員提出不同版本的《食物銀行法》等,顯示不同黨派和縣市皆已關注此議題,陳立委建議行政院也應儘快提出院版,以回應民間訴求,她也會在其工作中加入列管此議題。
 
歐美各國及企業已做了減少食物浪費的承諾,建議政府傾聽民意,早日制定明確的減費目標及方向以符合國際趨勢;企業也應實踐其社會企業責任,邀請第三方公正單位做好食物浪費查核,找出問題徵結及公佈結果以回應消費者的期待;消費者也可透過食物教育和計劃消費,重新認識食物來減少浪費。期盼台灣社會一同實踐食物不浪費,為下一代打造永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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