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電價格合理化 選前選後兩樣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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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塗發/國立台北大學經濟學系兼任教授

一、前言

選前油電價格凍漲,選後過完年新內閣一上路即傳油電價格上漲聲,是否有選舉考量,不問可知。如今油價已大幅上漲,電價也預定自5月15日起大幅調漲了。合理嗎?
 
雖然新閣揆陳冲將油電價格的調漲辯解為,是為了「油電價格合理化」,是希望能夠真正「反映成本結構」,但這與2008年馬政府一上台就馬上調漲油電價格的作法是一模一樣的。
 
當年調漲油電價格的理由也是要「尊重市場」,真正「反映成本結構」。新閣揆陳冲以九五無鉛汽油價格為例指出,「如果與鄰近地區或歐美各國來比較,大概我們是全世界最低的那一級,這樣的油價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節能減碳概念?」很明顯是認為我們的油價是「全世界最低的那一級」,並不合理,必須調漲才合理。這與當年劉內閣以「尊重市場」為由,並認為我國油價低於亞洲鄰近國家,故堅決調漲油價,且要漲足,如出一轍。問題是:以「反映成本結構」為由,來調漲油電價格,就等於是「油電價格合理化」嗎?是「尊重市場」的作法嗎?如果每個廠商都能以「反映成本結構」為由,將其原物料成本上漲的部分完全或超過百分之一百的轉嫁給其下游廠商或消費者,天底下還會有經營不善、虧損或倒閉的廠商嗎?去年台灣還會出現四大「慘」業的慘況嗎?
 
二、油價大幅調漲是「回歸市場機制」嗎?
 
4月6日馬英九替漲價措施辯護,強調油價太低,無法提供發展綠能的誘因;也說大家要忍受陣痛,「現在不做,將來更受不了!」馬還說,即使油價調整,「還是亞洲最低的」。馬更表示,油價上漲是「回歸市場機制」。他指出,台灣九成九的能源仰賴進口,油價卻是除了產油國之外全世界最低的,「我們憑什麼這樣繼續下去?」他認為,油價漲價帶來陣痛,卻是台灣脫胎換骨「轉大人」的時機。然而,2008年5月他一上台馬上就大幅調漲油價,怎麼四年來台灣沒有脫胎換骨「轉大人」,卻反而被轉得「不成人」?
 
我國油品市場為台灣中油與台塑石化兩家石油公司所壟斷的寡占市場(實質上是聯合的獨占市場),並不是公平競爭的完全競爭市場,經濟學上所謂的「市場機能」在此完全失靈。而所謂「反映成本結構」,就是將成本增加的部分完全轉嫁給下游廠商或消費者。完全轉嫁只有在需求完全無彈性(需求對價格變動完全沒有反應)的情況下才有可能,而在完全競爭市場則只能部分轉嫁,其轉嫁幅度的大小視需求彈性的大小而定。因此,以「反映成本結構」為由來調漲油價,是完全破壞「市場機制」的作法。何況台灣中油與台塑石化兩家石油公司的成本結構與購油成本所占比重都大不相同,如以「反映成本結構」為由來調漲油價,則兩家公司的調漲幅度理應有所不同才是,但過去幾年來,除了少數幾次例外,兩家公司每周調整油價的方向與幅度卻幾乎完全一致。如此「反映成本結構」,豈非自欺欺人?
 
其次、馬政府以「浮動油價機制」來「反映成本結構」。然而,不僅浮動機制的方式及運作不夠透明公開,台灣中油的浮動油價計算公式更是「黑箱作業」、問題重重,不僅匯差利益無法反映、公式反映油價八成比例的合理性也有問題,中油效率不彰的情況更被掩蓋掉;而中油則始終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公開其購油成本占總營運成本的比例,及其購油成本結構之相關資訊。事實上,依中油的財務報表資料,中油的購油成本占總營運成本的比例只有六成多,若依國際原油價格變動幅度的六成調整油價,就已完全轉嫁給消費者,已是不應該、不合理。但中油卻將其購買液化天然氣的成本也算在內,主張其購油成本占總營運成本的比例超過八成。現在依國際原油價格變動幅度的八成調整油價,是超過百分之一百三十的轉嫁給消費者,是藉國際原油上漲之機來吸取更多消費者的血。難怪自浮動油價機制實施以後,中油得以轉虧為盈,大賺數百億元;更讓人事成本遠低於中油的台塑石化公司跟著賺得荷包滿滿、年年暴利!
 
目前,油價每周調整一次,而中油向國際購買原油約七成是長期合約購買、三成是現貨市場購買,當油價持續上漲時,期約購買那部分的油價其實沒有漲,但中油將其跟著現貨購買部分一起漲,社會大眾也無從查覺,因為中油從來都不願公開其購油成本之相關資訊。何況中油也未必每周購油,可能一、二個月才買一次,因為他也必須考慮運油輪的運輸費用。如果每月購油一次,則第一周隨國際原油上漲而調漲還有些道理,但第二、三、四周再調漲就完全沒道理了,因為其購油成本發生在第一周,並沒有隨之後現貨市場的油價上漲而增加。雖然中油曾辯稱,所謂期約,只是保證量,並不保證價格,其價格是依每個月裝船時的現貨價格來決定。這就表示中油的確不是每周購油,而是至少一個月才購油一次。那麼,期約購買的部分是一個月的量一次價格,隨著第二、三、四周現貨價再調漲也是不合理的多漲。
 
三、「浮動油價機制」大騙局
 
消基會曾質疑中油調整油價是黑箱作業,且漲時調得快又多、跌時調得慢又少。該會並依能源局網站資料,按該浮動油價計算公式比例算出,2009年8月1日原油每桶68.434元,與2008年10月15日每桶為68.73元差不多;結果2009年8月1日中油95無鉛汽油價格為29元,卻比2008年10月15日的27.9元貴了1.1元!
 
該浮動油價計算公式是依杜拜原油價格變動的七成與布蘭特原油價格變動的三成加權計算,並按匯率變動加以調整。因此,我們可對照國際原油價格走勢與我國95無鉛汽油價格走勢(見附圖),來印證:「中油調整油價是黑箱作業,且漲時調得快又多、跌時調得慢又少。」國際原油價格在2008年7月5日漲到最高峰,杜拜原油價格與布蘭特原油價格分別為每桶140.17美元與143.29美元,當時我國95無鉛汽油的價格也漲到每公升36.1元的最高峰。之後國際原油價格反轉下滑,到2008年12月31日跌到谷底,杜拜原油價格與布蘭特原油價格分別跌到每桶36.45美元與36.57美元,僅為高峰時的26.0%與25.52%,但我國95無鉛汽油的價格只跌到每公升21.1元,為高峰時的58.45%,這就是「跌時調得慢又少」的證明。再看今年4月7日的油價,杜拜原油價格與布蘭特原油價格分別漲到每桶120.74美元與123.21美元,約為高峰時的86.14%與85.99%,但我國95無鉛汽油的價格卻漲到每公升35.5元,為高峰時的98.34%,而以4月6日的匯率29.562元台幣兌1美元比2008年7月平均匯率30.59元台幣兌1美元升值3.48%來調整,則95無鉛汽油的價格已漲到每公升36.735元,已超越歷史高峰,這就是「漲時調得快又多」的明證。
 
其實,在這次油價大幅調漲3.1元之前,95無鉛汽油的價格已來到每公升32.4元,為最高峰時的89.75%,已超過上述國際原油價格的回漲幅度(西德州原油更僅回漲到最高峰的71%),但中油卻聲稱過去一段期間(選前到4月初)減半調漲,漲幅不足,致其虧損,故要大幅調漲,將過去漲幅不足的部分全部補回來。這合理嗎?即使減半調漲,其漲回幅度都已超過國際原油的回漲幅度,就表示過去所謂按國際原油價格變動幅度的八成調整,的確是黑箱作業、超額調漲。
 
四、我國油價是亞洲最低嗎?
 
陳冲與馬英九都特別強調我國油價是亞洲最低,實情真是如此嗎?我國油價「表面上」雖低於亞洲鄰近國家,但「實質上」並非如此。世界各國凡有課徵燃料稅者幾乎都採「隨油徵收」制,而我國的汽車燃料使用費卻採「隨車徵收」制,等於是油價再外加。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係依每車每日平均開60公里,計算一年開車的里程數(以365天計算為21,600公里),再假設一公升汽油可行駛某個里程數來換算一年的耗油量,按每公升課2.5元,一次徵收。但實際上,以多數上班族平均每年僅開車約5,000~6,000公里換算,等於每公升汽油要付9~10.8元的汽燃費。而且該換算公式是在三十年前設定的,當時汽車的性能遠不如現在的汽車,其每公升汽油能行駛的里程數又可能被低估甚多,而導致耗油量被高估,則每公升汽油實際支付的汽燃費將更高。
 
筆者曾以2008年6月份95無鉛汽油的零售價每公升34.6元來估算,若加計上述汽燃費,消費者實際的負擔是每公升43.5~45.4元,與同期間新加坡的46元、日本的47元相當接近,而當年新加坡與日本的平均每人國內生產毛額都超過我國的一倍以上(當年新加坡、日本與我國的平均每人國內生產毛額分別為39, 136、 38,313與17, 399美元)。因此,以我國油價是亞洲最低,甚至是「全世界最低的那一級」為由來調漲油價,實乃欺騙社會!我國實質油價並非亞洲最低。
 
五、油價如何「合理化」?
 
「反映成本結構」並不等於「回歸市場機制」,更不等於「價格合理化」。若要真正「油價合理化」,就必須先促使油品市場自由化,排除市場進入障礙,讓油價由自由競爭市場的供給與需求來決定,而不是以「反映成本結構」為由,黑箱作業來調漲油價。同時,汽燃費必須採「隨油徵收」制,而不是採「隨車徵收」制。
若要「以價制量」來符合「節能減碳」概念,則應課徵能源稅,將使用能源(含油、電)的社會、環境外部成本予以內部化,稅收歸入國庫,而不是依目前的「浮動油價機制」,向老百姓多增收的油價完全落入兩家石油公司的口袋,圖利財團。同時,汽燃費亦應併入能源稅中,以避免雙重課稅。
 
六、台灣電價「偏低」嗎?
 
最後,我們從「價格合理化」問題來看我國的電價。政府與台電公司一再強調我國的電價比其他國家低,不合理,必須調漲電價才能改善台電近年來大幅虧損的狀況。台電與台灣中油公司都是國營能源事業,台電更是電力市場的獨占公司。雖然我國曾推動電力事業自由化,但僅是開放民間興建電廠,所生產之電力必須依規定賣給台電,由台電在電力市場上獨買又獨賣,所以台灣的電力市場仍是不折不扣的獨占市場。一個獨占公司為何會連年虧損?為何電價會「偏低」?原因當然很多,可能包括經營管理不善、採購燃料弊端、人事成本偏高、…等。不過,從電力供需的變化狀況來觀察,也不難得到部分答案。
 
根據最基本的經濟學理論,當供過於求(供給量大於需求量)時,價格會向下調整;反之,當供不應求(供給量小於需求量)時,價格會向上調整。這就是所謂的市場「價格機能」。而近年來,台灣的電力市場一直是處於大量供過於求的狀態,怎能怪台灣的電價「偏低」呢?根據經濟部能源局的統計資料,台灣在2009與2010年的電力備用容量率高達28.1%與23.4%。若依台電的定義,這是系統淨尖峰能力比系統尖峰負載高出的可發電電力占系統尖峰負載的比率,則在離峰用電(約為尖峰用電的七成)期間可能會有超過七成以上([1.234/0.7]x100%-1=76.3%)的閒置可發電電力!再依台電的資料,去年(2011)電力系統的容量因數(平均負載占平均裝置容量的比率;相當於平均產能利用率)為59.28%,表示去年一年平均閒置可發電電力占平均裝置容量的比率為40.72%。這些證據充分顯示,近年來台灣的電力市場確實是處於大量供過於求的狀態。之所以會如此,乃是長期以來台電為了要維持20%以上的電力備用容量率,而過度投資所造成的投資浪費的後果。其實,超過10%以上的電力備用容量率的電力投資,都是浪費的投資,核四計畫就是明顯的例子。
 
因為電力大量供過於求,台電為了要促銷電力,自然會儘可能的壓低電價,特別是在離峰用電期間,鼓勵大電力用戶(工業用電)採時間電價,給予優惠的價格。而在夏季尖峰用電期間,則大幅提高民生用電價格,以彌補其給予工業用電優惠的損失。因此,台灣的平均民生用電價格比平均工業用電價格要高出二、三成。如果說台電也要以「反映成本結構」為由,來調漲民生用電價格,則是明顯違反自由市場運作法則,絕對不是「電價合理化」應有的作法。這種作法顯然是劫貧濟富!再說,一個經營不善、虧損累累的獨占公司,經營者不用下台負責,還要以漲價來壓榨老百姓,由老百姓來填補其虧損黑洞,讓其轉虧為盈,天理何在?
 
七、結語:前車之鑑應引為戒
 
2008年5月馬政府一上台就馬上調漲油電價格,且油價漲足(之前被凍漲的部分全部補足調漲),導致百物皆漲。結果,當年6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即飆高達4.97%,7月更飆至5.92%,並造成之後的「停滯膨脹」(通貨膨脹與經濟衰退同時存在),使2008年的「痛苦指數」(通貨膨脹率加上失業率)升高到7.67(2000到2007年平均僅為5),創下1981年(第二次石油危機)以來的最高紀錄,令全國中低收入民眾苦不堪言。以「反映成本結構」為由,來調漲油電價格,所造成的嚴重後果,殷鑑不遠,當今內閣豈可重蹈覆轍!
 
(本文為增修版本,初版刊於新台灣國策智庫Taiwan Brain Trust Newsletter No.17 February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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