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中所含的污染物質種類繁多且來源複雜,從來自工廠、火力發電機組的固定式污染源;人為活動的柴油運輸車或汽機車排放的移動式污染源;甚至是秋冬季節隨著季風移入境內的污染等,都是造成空氣污染的因素。因此,更全面的管制措施才是解決空污之道。
核四絕非改善空污的合宜選項,因為核四重啟恐耗時十年才能發電200億度電,離岸風電約4年即可增加達200億度電以上。當務之急的減污手段就是燃煤減量,天然氣發1度電所排放的空氣污染物也遠低於燃煤機組。而再生能源,也一樣對空氣改善有幫助,同時又不會製造核廢料。
因此,重啟核四,只是把未來的空污的風險轉嫁到更大的核災事故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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