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重新下定義的書-《從Me到We的旅程》導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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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瓊齡/本會董事

 

如果作者可以用筆名寫書,然後又做出一種好像「這本書是別人寫的」的姿態,那麼只要作者高興的話,應該也可以用筆名,為自己的書做導讀或寫寫書評吧?!

許多作者都說,作品一旦被寫出,就已經不再獨屬於作者,這話沒錯;但如果,若不是因為作者自己表達不清,但最初寫作時最期待被理解的部份,的確一直沒有被看見的話,那麼,作者只要能夠暫時跳脫出這本書跟他極度有關的角度,大概也可以從也是一個讀者的角度,來看看這本書吧!

早上醒來,突然發現,自己即將面世的這本書《從Me到We的旅程》,好像是一本重新「下定義」的書。

所謂的「下定義」,並沒有到「發現新大陸」的等級啦! 

也不過就是將過去在學習的過程中、一些不甚理解,或者是被重量級人物定義過的話,透過自己生命的體驗,用自己的方式說出來而已。

我同學Sabrina,才讀大一的時候她就對我說過:「那些你講不出來、說不清楚的,就表示你還沒有真正理解它!」

於是,我可以說這本書,是把近十年來,對於一些我歷來自認為重要的概念的理解,做一次全面盤點吧!

屬於直接下定義的,有以下幾篇:

在第一章的第二篇,我先把自己定義為「偽背包客」。

不是故意搞怪,主要是若不先標示出一種比較接近我個人實況的旅人類別,會發現光在「角色」上頭,我就已經先流離失所了。

(當然知道,就算是開宗明義都講了的事,最後還是又會被提出來詢問的…歎!)

在同一章的第五篇,我則說:所謂的公益,簡單的說,也就是「做任何事,不是只為自己想」吧!

 還說:

這幾年我尤其意識到,「陪伴」本身便是一件重要的公益行動。

陪伴想要找尋自己生命方向的人;陪伴想要出國旅行卻又阮囊羞澀的人;陪伴想要跨出自助旅行卻又需要跟著團體先踏出第一步的人;陪伴當志工有點太過頭、忘了自我觀照的人;陪伴被愛神擊中卻發現前路困難重重的人;陪伴同為NGO領域但長久孤獨奮鬥的人;陪伴明明會凸槌、但還是得放手讓他試的人……

在第二章的第五篇文章,我為「宗教感」下定義。

從一趟印度的服務之旅歸來後,試著用一篇文章來補捉我對於此行的一些吉光片羽,最後不知不覺地為「宗教感」做出的註解是:

我以為,「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不光是無止盡的製造新生命,同時也可以是激發已經來到世界上、已經擁有了生命的人,讓他們生命本質中那些很高貴的質地被開啟。

也許,我可以用「宗教感」來稱呼這樣的特質。

但上述這段文字之前的更大落文章,其實,我在談的是,對於所謂「永垂不朽」的理解;並且,我也同時把這句已經像是教條的話-「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做了一些延伸。

在第四章的第四篇,我為「自私」與「利他」下定義。

此文的結論是:我在世界裡,世界裡有我。我哪裡是在做別人家的事情呢?我不過是在做著本分事而已。這既是極小的利他,也正是極大的「自私」。

在第五章的第三篇,我為生活在網路時代裡,所謂的「活著」與「死亡」做了定義。

過去,不管到哪裡出差、旅行、或從事志工服務,總是很難身心合一的活在此時此地;然而,透過這三星期對外完全失聯的時光,終於經驗到「身在此、心也在此」是什麼狀態了。

在現代社會,不必等到停止呼吸才叫做「死亡」;只要跟外界斷絕了聯繫,任誰都看不到、找不到的時候,跟死了有何差別呢?

這樣的說法或許不太精確;我想要表達的是,任何緊密關係的斷絕,或許就可視為一種「死亡」。

在第六章的第三篇,我則試圖表達,即使都被歸類在「難民」的定義裡,卻不能夠僅從表相的經濟能力之有無,去做判定;有些國家的難民,甚至比很多國家的窮人還富有,但身心流離之苦,卻又是不爭的事實。

 雖說他們是「難民」,這些人在自己國家的經濟狀況應該不差。

他們等著要去的國家,不是加拿大就是澳洲。

除了基於難民身分不能在馬來西亞正式工作,也因為沒有國家身分可以依附、顯得有點飄零的感覺之外,整體的狀況看起來實在比孟加拉的窮人好得太多,跟那批置留在泰緬邊境難民營逾二、三十年、行動受限、進退兩難的難民更不能相提並論 。

我沒辦法定義在吉隆坡的阿富汗人是「可憐」或是需要被「救援」的人;只能說,這是一群選擇不再繼續住在自己國家的人。

在第八章的第七篇,也就是此書的最後一篇文章,我則是透過一連串的鋪排,試圖展現的是:「乞丐」,豈是那麼輕易能夠瞭解或者是泯除的社會現象呢?

有句話說,每個人都是一座孤島;我則要說,每個乞丐都是孤例。

無論這輩子已經遇見過多少個、多少種乞丐,當你在世界的任何一個角落,每一個初見的乞丐來到面前時,請記得:他們都是獨特的;你可以一概用同樣的模式對待每一個不同的乞丐,但請莫忘記,他們終究是全然不同的生命,無論他們的手法多麼類似。

至於間接下定義的部份,則散落在各篇章中,說不定還不一定從同一個章節、同一國家、或同一趟旅行就能得到解答,我也就不妨礙讀者自行找尋的樂趣了!

不過,倒是有個出乎自己預料的發現,不分享不快。

一直以為,自己讀書的時候沒太認真,也不從事深刻的知識探討,大概已經不配稱為念過哲學系的人了,但是從自己這麼多年陸續寫下的文章,發現竟然出現不斷在找尋意義與重新下定義的這種行為,才知道也不能跟受過哲學洗禮的自己撇清關係的。

另外一個有趣的發現是,哲學人超愛引用薛西弗斯的典故,但一般都會用在那種難以超越又永劫回歸的無奈處境。

而我卻是個在公益旅行這件事上,樂當薛西弗斯的「志願者」。

我是這麼說的:

我想,自己是需要經常做這種內在洗滌工作的人吧!

我平日並不依附於任何宗教或團體,也把非必要的人際關係減到最低;一旦當我不需要跟人接觸的時候,則無從映照出自己依然擁有的種種毛病。於是,我不嫌麻煩的,一再週而復始從事各式各樣的公益旅行,猶如希臘神話人物薛西弗斯般屢屢推石上山,然後一再看著石頭從眼前墜落。

唯一的差別是,薛西弗斯是被詛咒,而我卻是,心甘情願。

至於歷來的哲學家們,不管前面有多少人,已經對「人是什麼?」提出過精闢的定義,但後起的哲人們,仍致力於在有生之年,提出自己對於「人」的見解,並為之定義。

這道題目,的確困難。

我不想太為難自己,只盼個人餘生之年,有能力解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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