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食物不浪費,打造台灣永續環境」論壇活動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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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湯琳翔(本會研究員)

 

食物浪費的議題近來有了新面貌,許多人逐漸意識到食物浪費並不只是簡單的「美德」問題,更是一個全球關注的「環境」問題。食物浪費所丟棄的更包括食物所需的水、能源、土地等尚未內部化的環境代價。本會於5月6日舉辦「從食物不浪費,打造台灣永續環境」論壇,邀請同樣關心這個議題的人共同分享經驗與對話。

 

從剩食到續食

「格外有意思」和「人生百味」兩個年輕團體先為大家提供了另一種看待剩餘食物的觀念。「格外有意思」共同創辦人王馨妤說:「蔬果從來就不是積木,可以被規格化地疊成特定模樣。」然而為了迎合消費者對蔬果好看好吃的刻板印象,或是符合運輸裝箱上的便利性,不符規格的「格外」蔬果時常還放不上陳列架就進了垃圾桶,但是這些格外品的營養是絕不打折的;「人生百味」組織營運長巫彥德則分享以社區作為食物再生網的概念,以及他們蒐集社區剩餘食材、招募志工料理,再分享給街友的故事,展現剩餘食物變成可繼續食用食物的不同可能。

 

從源頭減少浪費

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企畫部經理吳蕙芬也分享合作社如何從反思年節產品預購發生大量剩餘的問題,一步步透過社員教育和提早開始規劃預購計劃等方式逐步調整,並在實施計劃一年後,由0.07%棄置量,成功減少至0.04%。義美公司總經理高志明也提到,在法令上修正讓廠商能夠在有效日期外加標最佳賞味期限,對於減少浪費會很有幫助,也便於在超過最佳賞味期限的食品轉捐贈給其他機構。

 

通路商剩食調查報

本會也公佈了「台灣量販店及超市剩食調查結果」,在發函寄送調查食物浪費問卷的15間通路商中,約有5成的回覆率。從回覆資料可見,賣場及超市每年丟棄將近40億元的剩餘食物。而在豐盛、新鮮及好看這三個顧客至上的高標準與高門檻下,也讓許多快過保存期限、包裝有破損及外表不佳的食物,特別是蔬菜、水果、肉類及海鮮等,過早就被丟棄。而通路商主要處理剩餘食物的管道也顯得有限,雖然業者多半優先選擇把剩食賣給養豬戶做動物飼料,但仍有部份業者會把剩食當作廚餘丟棄或併入生活垃圾焚化。另外,大部份的通路商都能體認到食物浪費是個重要的環境議題,但在主動訂定減量目標、採行積極的減量診斷與公開浪費資訊上都顯得躊躇不前。通路商比較希望政府能先訂立捐贈者免責條款、提供捐贈者稅務優惠及立法規定不同規模商業機構之最高食物廢棄物數量等政策指引,以協助他們減少食物浪費。 [1]

 

公部門的停滯不前

食藥署也公佈政府在今年4月請通路商回覆的過期食品資料,一年約有36000公噸的食物浪費,單店浪費量最多的是量販店,但總浪費量最少,餐飲業的總浪費量合計則是最多。食藥署同時有發文請通路及超商審慎採購並妥善運送與保存,避免過程中產生廢棄,以及鼓勵通路成立即期品專區,並提供社福機構與食物銀行的聯絡窗口給通路商,鼓勵捐贈。但是對於最佳賞味期限的標示,食藥署責認為世界各國目前都只有最佳賞味期限和有效日期擇一標示,若要修法增加標示擔心可能構成貿易障礙。環保署廢管處則認為往輔導通路業者自主管理會是比較好的做法。

 

食物浪費減量的的三不困境,只能靠公民社會自力自強

相較於世界各國相繼訂出至遲要在2030年前減少50%食物浪費的目標,甚至制定法令規範通路商的剩餘食物處理方式,國內目前仍處在政府缺乏問題意識、通路觀望躊躇的停滯階段,主管通路的食藥署只管食安,食物浪費與減量的議題未能獲得他們的關切;環保署基於減少廚餘量的良善立意也許支持減少食物浪費,卻因為不是主要的權責單位而力有未逮;通路業者在缺乏政策指引下,也沒有具體方向以及誘因能夠做好自主管理,也讓國內的減費工作仍停留在基礎統計資訊不足、目標不存在、方法不夠多元的三不困境,未來仍然需要更多的民間團體與公民社會力量,持續地與公部門和企業及大眾進行溝通,就如同九零年代末,本會的前輩們為了推動垃圾分類和廚餘回收那樣努力不懈,終於讓這個議題進入社會和政治的議程裡,而有了今日的成果。




[1] 有關本會當日發表之調查報告,請見本會官網:https://www.huf.org.tw/event/content/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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