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有魚的溪流運動-從舊框框到新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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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忠政/大堀溪文化協會

 

想說用餘生來守護家鄉的一條小溪流,看溪水能否回復到兒時忘情親水的狀態,讓兒孫也能縱情跳進溪水中盡興,則此生當可無憾。
 
四年前,我們巧遇時任桃園縣文化局長陳學聖,在他結合環保、水務各局處的配合下,觀音鄉大堀溪水質創30年來的清澈新指標。可惜不久人去政息,曇花一現不過半年,從此我們努力巡守、通報,獲得的是敷衍回覆和因配合查緝而與業者為敵,飽受身心困擾。
 
二年半前,我們趁縣長選舉期間邀集十餘團體請候選人簽「還我有魚的溪流」承諾書,當今的縣太爺是時也信誓旦旦當場簽約,沒想到當選後,我們面對溪流守護的難度更艱困於既往。去年4月29日,我藉客家村民大會節目為文陳情面交吳志揚縣長,他在會後親口承諾會給我回覆;卻讓我等到今天還在癡望。
 
年初的總統大選我們如法炮製,也向三位候選人寄出承諾書,偏偏就是當選的沒有給我們書面的回覆,就更談不上承諾了。當然,很多朋友都對我說:簽了還不是一樣?
 
從經驗觀察,公權力伸張與否對溪流水質影響很大,所以各縣市的溪流改善狀況,縣太爺的心態是關鍵。不過以現階段台灣的制度民情來看,就算執政者有心,要對廠商大力整頓祭旗前,還有個罩門待考驗,那就是水質檢測標準。
 
基層的巡守員碰到的初始難題就是:明明溪水既汙又濁甚至還飄著化學臭味,可是經稽查員帶去檢測回來的報告卻是「符合檢測標準」、「查無汙染情事」,這讓熱情投入河川守護的巡守員真的很不平卻又無奈。去載以來鬧得沸沸揚揚的友達、華映光電廢水排霄裡溪或老街溪的問題,癥結就在我們的水質檢測不符合人民的基礎認知;看不到生物存活的水,竟然可以檢測過關,顯現的問題就是檢測標準跟不上科技毒物的衍生。在這樣的檢測標準下,我們的河川水質要到甚麼時候才能恢復舊觀以保障人民的安全呢?
 
就現有的護溪機制探究,民間擔任第一線通報者,認真守護就會與業者為敵,日子一久,參與者難免心生畏懼,無以持續;官方也常因水質檢測結果令業者、居民難以信服而進退失據;冥頑的企業則更可以藉此與官民大玩遊戲,形成腐蝕人心的公害文化。
 
因此,做為一個民主社會的主人,我們認為廠商應該付出更多的社會責任,政府也要發揮更大的行政效率,才符合人民的認知與期待。要達到這個目標,水質檢測標準改為以「生物」為指標,讓民眾一眼就能確定水質狀況,此時官員要究責、廠商要信譽,都可以接受簡易辨識的標準才是簡潔有效的辦法,這個檢測標準的建立同時也算是對生物的最基礎尊重。
 
也就是說,我們是不是該揚棄過去以水中含這含那的一堆人民看不懂的複雜數據為檢測水質標準的舊框框,直接擘劃出一個「民間協助調查溪流段的魚種」(簡單可行),「企業認真負起責任」(法令制定企業認養相關河段辦法),「官方執行限期改善計畫」(優質政府)的多贏方案新思維,讓台灣溪流早日恢復昔日豐富生態與休閒功能?
 
至於細部的規畫執行,就有待各方的認同努力合作向前行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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