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地球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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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慈美/生態關懷者協會祕書長

 

視永續發展、民主與和平之間是不可分割的一個觀念,這種認知已經來臨。

~瑪阿泰(Wangari Maathai)地球憲章委員及諾貝爾和平獎得主

地球憲章緣起

1945年聯合國成立,以促進世界安全為目標,強調和平、人權與平等的社會經濟發展。1972年在斯德哥爾摩舉行「人類環境會議」並發表「斯德哥爾摩宣言」,「生態安全」開始成為聯合國第四項重要關懷目標。之後,世界各國開始接受許多宣言、憲章和條約,希望一起尋求建立能夠將「發展」和「保育」作出有效整合與平衡的全球性聯盟。

1987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的報告書「我們共同的未來」,呼籲再定一個憲章。1992年在里約熱內盧舉行「地球高峰會議--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發表的「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可惜因沒有確認所有生命的內在價值或強調要尊重自然,無法帶出保護環境與永續文明所需要在行為上的基進改變。

1994年「地球議會」(Earth Council)成立,目的在繼續地球高峰會議未完成的工作並推動Agenda 21(地球高峰會議行動方案)的具體落實。在地球高峰會議主席毛里斯.史東(Maurice Strong)及國際綠十字會主席哥巴契夫(Mikhail Gorbachev)領導下,開始「地球憲章提案」。

何謂地球憲章?

地球憲章是為要在廿一世紀能夠建立一個公義、和平與永續的全球社會所須要的基本原則的一份宣言,挑戰我們對自己的價值觀作檢討,也指引我們選擇更好的生活方式。地球憲章在2000年定稿,包含下述四大原則:

1.尊重生命看顧大地(Respect and Care for the Community of Life)

2.維護生態完整性(Ecological Integrity)

3.社會正義經濟公平(Social and Economic Justice)

4.民主、非暴力、和平(Democracy, Nonviolence, and Peace)

每個原則之下又各有四個細則,在這十六個細則之下,又詳細列出具體可行條文,共計六十一項條文。

(編按:詳細條文可參閱生態關懷者協會-地球憲章網頁:https://tcec.ngo.org.tw/EC/EC-zh-tw-HTML.html

地球憲章核心主題

1.看見關鍵性的挑戰和選擇

2.展現出維護生態完整性和保護環境的生活方式

3. 珍惜整個生命共同體

4.使用非暴力的途徑達到和平

5.將普世性責任的觀念內在化

6.承認社會、經濟和環境等領域實為相互關聯

地球憲章的教育潛力

地球憲章的教育潛力從它的開端就十分明顯,它傳達了地球問題的嚴重性與急迫性,將這些原則置於永續性的所有向度,並且以一種鼓舞的呼召,激勵我們去採取行動。

這份文件起草過程的廣泛參與性,確保了它是兼容並蓄且尊重多元性,可以促進廣泛共有的價值;肯定生命,並且與世界上大多數文化一致的價值。

在設計為建造更為公義、永續與和平的世界所規劃的轉化教育時,「地球憲章」能夠提供獨特且實用的教育架構之指導原則。2003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已經通過一項決議:將「地球憲章」作為永續發展教育的一個重要倫理架構。這個決議,實質地鼓勵聯合國成員要利用「地球憲章」作為「永續發展十年教育」(UNDESD, 2005-2014)的工具。

深耕台灣、分享國際

現代社會的困境源自結構性的問題,當我們以「永續未來」為國家社會發展的願景時,我們面對的是來自四面八方的挑戰。因此,邀請您一起來共同為建立永續發展的價值觀而努力!讓我們一起參與:落實地球憲章、深耕台灣文化、分享國際社會!

編按:回顧本會發展歷程,許多努力均符合地球憲章規範與條文,茲簡單列舉如下。

1 地球憲章6a:「採取行動以避免所有可能造成環境嚴重的傷害,或不可逆的破壞,甚至在科學知識仍未完全明朗或無法做出定論時亦然。」:愛孩子,反核子」遊行,「護山水,反高爾夫球」遊行等…。

2.地球憲章7a:「在生產和消費過程中,使用的物質要儘量減用、再用及再生,並確保最終殘餘的廢棄物被生態系消化吸收。」: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源頭減量、廚餘回收、綠色消費、環保生活DIY、二手商店與辦公室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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