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2025的永續台灣 發起公民綠能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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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黃淑德(本會常務董事)
 
23 年前,主婦聯盟以「共同購買」來推動綠色消費,在食的不安與環境惡化中找到一條更多人可以參與的翻轉之路。我們一路邀約、克服自己及周遭人的懷疑,建立信任,所設立的消費合作社目前已經有 6 萬名社員。
 
2015 的《巴黎協議》後,我們希望再開一條人人都可以參與「能源轉型」的行動,作為我們告別核電,廣邀公民參與綠電的第一哩路,希望 10 年後,我們的生活可以從容選擇使用綠色的電力,實現不使用核電的生活。
 
讓消費者參與電力的共同生產
 
能源與食物都是人類生存與活動絕對依賴的,人民可以自由參與食物的生產與選擇購買,但能源長期以來只有政府與特許大企業才能參與。
 
過去 20 年,一場新的「能源革命」已經快速發生,技術與價格逐漸被市場接受,能源的市場自由化,許多國家漸漸開放讓小型團體與業者參與電力與能源的生產清潔能源,或稱為再生能源(簡稱為RE)。
 
糧食與能源~比較台灣與日本
 
日本的糧食自給率約 40%,能源自給率約 4%。台灣糧食自給率 34%,能源自給率比日本更低,扣除水力發電,台灣的風能與太陽能佔不到 1%。台灣每年花在購買國外能源佔 GDP 的 9-12%,台灣對進口石油的依存度是 99.98%。
 
台灣有世界級的風場,中南部有絕佳的日照天數,但是官方一直告訴我們「台灣是能源匱乏的國家」!因為石化與核能的企業仍然擁有極大的媒體與政府影響力,所以新聞充斥着再生能源太昂貴、不能成為基載電力等等的專家洗腦式的宣傳。
 
國際組織綠色和平每年都出版能源年報《能源革命》,在 2015 年的報告中提出 2050 年全球要達到 100% 再生能源,基本上沒有技術性或經濟面的障礙。過去的 20 年,許多國家及社區有許多對能源的新行動,以下就公民參與式的再生能源轉型提供一些範例。
 
能源民主轉型——綠能合作社的範例
 
1991 年成立於比利時的 REScoop,目前整合成「歐洲再生能源合作社聯盟」REScoop讓一般市民容易找到他願意入股支持的再生能源合作社,目前歐洲有超過 2,400 個再生能源合作,由公民投資、擁有、分配和供應自己的能源需求。
 
綠色和平,不只是環境議題組織,同名但獨立運作的「綠色和平能源合作社」是德國最大的能源合作社,成立於 1999 年,目前有 23,000 名社員,投資 11 座風機,3 處大型太陽能發電場,提供綠色電力給 11 萬名用電戶,並提供將風能轉成氫能的「再生天然氣」給 1 萬個用戶,社員的出資金每股 55 歐元,最多 100 股,這些資金提供了其投資的子企業來興建發電場。
 
德國在過去 10 年中成立了超過 800 個綠能合作社,社員總人數超過 15 萬人,除了社區公民共同投資成立發電設施,將多餘的電力售出而創造收益,也致力提昇能源效率,甚至開始購買地區的電網。首創 20 年綠電保證收購價格的「饋網電價」制度(Feed-in Tariff)及要求電網業者必須收購綠電,讓許多德國人民不僅自家裝置太陽能光電板,也積極投資社區的綠電計畫,他們成立綠能合作社的最大主因是推廣再生能源、增加社區認同感,而不是為了獲利。德國的再生能源之 47% 是由公民及公民團體所投資設立。
 
荷蘭的 De Windvogel 是個擁有 6 座風機的能源合作社。英國近年也興起社區綠能合作社,倫敦的 Brixton Energy 是非營利的合作社,目前有 3 處屋頂型太陽能發電所,其社員出資以 3% 年息分配。能源合作社是英國近年成立最快速的社區型合作事業,不但利益回到市民,促進在地就業與增加民眾對能源的認識與綠能經濟的參與。
 
1970 年代,丹麥 3 個家庭合資裝了一個風機,開始了全球第一個綠能合作社,現在這個 Middlegrunden Co-op 是全球最大的離岸風場的擁有者/經營者,有 8,000 名共同投資人。加入風能合作社曾經是丹麥的全民運動,設置了丹麥 80% 的風機,佔丹麥電力需求的 10% ,風力發電機已經成為丹麥最大的出口產業。預估到 2030 年,50% 的丹麥電力供應來自風能。
 
 
波蘭的 Zamosc 地區成立了名為「我們的能源合作社」,計畫在鄰近 4 個社區建造 12 座生質天然氣工廠,以就近供應在地的能源需要,減少能源的長途運輸。
 
加拿大多倫多市設立了「Zooshare合作社」計畫將動物園 3,000 噸動物糞尿及 14,000 噸超市的報廢食物轉成生質天然氣來供應發電。多倫多市的 SolarShare 合作社有超過 700 名社員,以發行債券的方式投資 15 處太陽能發電場,總裝置容量超過 200 萬瓦。
 
澳洲的 Hepburn 風力計畫是澳洲第一個社區共有投資的風力發電場,這 2 座各 2 百萬瓦容量的風機是由社區合作社經營,在 2008 年開始募資,3 年後有 1,700 名社區出資者,不足資金來自銀行借貸及政府補助。
 
新「共同購買」運動—加入社區發電、學習減碳
 
共同「出資、利用、經營」、一人一票、為了更好的未來而非短期利益而努力,這些都是經營合作社與私人企業的最大分野,也就是重視社區,人與人的結合,而非為了獲利的資本集結。合作社擁有社團的本質,而有社區經濟的共同所有權與民主決策的機制。
 
石化與核能長久以來就是極大企業與國家機器所控制的,共同投資再生能源是市民可以介入氣候變遷,採取在地行動的「在地投資、在地生產、在地消費」的循環經濟。合作社的經營並不容易,要讓大家同心齊力,討論決策到執行,考驗着我們「真心想要」到「改變成真」的集體決心。
 
用綠能合作社,塑造我們想要的未來
 
車諾比核災啟發了德國的反核運動,烏蘇拉媽媽及舒納城市民展開超過 10 年的抗爭,取得綠電的經營,進而啟發德國修法,開啟綠電的保證收購價格「饋網電價」制度,讓全球各國效法。日本在福島核災後,民眾及社區對綠電的投資意願大增。
 
「創造一個公民因對氣候變遷覺醒而展開節能及參與生產綠能和消費選擇的社會」這是我們想要的願景,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在許多「不可能」、「不可行」之後,最終的「可能」與落實才會到來。
 
去年巴黎舉行 COP21 之後,再生能源投資的信心高漲,連大企業都將融資與投資放到,我們在台灣更該急起直追,聚集市民的小額資本,學習並落實太陽能與小型風能的裝置,翻轉我們對能源匱乏的舊思維,為了我們的下一代,請一起來加入我們的綠能民主行動。
 
(攝影:Ben_Kerckx@pixab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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