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生態與氣候已進入緊急狀態,各政黨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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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新聞稿】生態與氣候已進入緊急狀態,各政黨準備好了嗎?

 

l   發言團體(按發言順序):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吳澄澄研究員、地球公民基金會蔡中岳副執行長、主婦聯盟基金會吳心萍主任、再生能源推動聯盟高茹萍理事長、主婦聯盟台中分會石毓菁、野薑花協會陳雪梨理事長、台灣環保聯盟劉志堅理事長

 

距離明年總統與國會選舉只剩倒數一個月,此時也正值COP25氣候高峰會於西班牙舉行之際,聯合國秘書長古特瑞斯強調氣候災難正在加速衝擊人類,各國必須落實汙染者付費、停止化石燃料補貼、廣泛利用再生能源等目標,才能阻擋人類社會面臨的生存危機。台灣作為一個資源有限的海島,勢必面臨氣候變遷甚具之衝擊,而各政黨面對全球新挑戰,是否做足功課,將具體的能源轉型工程、減緩氣候變遷等關乎台灣社會未來的生存權,如實規劃在國家發展主軸中?

 

能源轉型推動聯盟盤點各政黨在本次選舉提出的能源政見,指出各政黨在此次選舉中忽略的關鍵能源政策,在嚴峻的氣候危機下,各政黨缺乏在能源發展上應建構的宏觀視野,並為打造台灣長期的能源轉型工程提供來自民間的分析。

 

同時聯盟致函十九個提出不分區立委之政黨,將各政黨提出之能源政策列製成表,呈現各黨在能源、減碳目標與政策規劃上的積極度,以此提供給選民作為判斷依據,檢視各政黨是否有推動能源轉型與減碳之決心。

 

一、 台灣能源轉型的長期規劃,在各政黨政見中皆缺席

IPCC《全球升溫1.5°C特別報告》指出,若全球升溫幅度要控制在1.5°C內,2050年之前二氧化碳必須達到淨零排放。也因此,報告中預測再生能源供給在2050年須上漲至70-85%。在此國際減碳發展路徑下,世界多國將減碳、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接軌,設定2050年的能源配比目標,並以此回推中長期階段的能源配比、所需之政策規劃與制度研擬。

國家/地區

目標

德國

2022年非核家園

2038年無煤家園

2050年再生能源80%

丹麥

2030年無煤家園

2035年再生能源百分百

2050年廢除化石能源

瑞典

2050年再生能源百分百

芬蘭

2030年無煤家園

挪威

2050年再生能源百分百

黎巴嫩

2050年再生能源百分百

菲律賓

2050年再生能源百分百

越南

2050年再生能源百分百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吳澄澄指出,目前台灣的能源配比目標規劃停留在2025年,以達到「廢除核能、再生能源至少20%、燃煤27%、天然氣50%」。但是要能真正擺脫對燃煤的依賴,必須將更長期的減煤與綠能發展路徑一併規劃,才能盡早制定配套措施與設定執行時程,如智慧電網佈建、再生能源高佔比所需的調度機制,並帶動低碳綠能產業鏈興起。距離2025年只剩下六年的時間,設定台灣無核、無煤的能源轉型時程,將是台灣刻不容緩的課題。 

 

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分析,按照台灣離岸風力2025年後的增長,及十年後光電費率大幅下滑,家用電費逐年調升的黃金交叉影響下,應可大幅提高屋頂型家戶太陽光電裝置意願。野薑花協會理事長陳雪梨也提醒,小水力、地熱在台灣的發展上有相當大的空間。政府應加強全國地熱資源探勘與盤點,鼓勵地熱研究及開發方案,並檢討小水力躉購費率,讓小水力發電可以在全台各地蓬勃發展。

 

主婦聯盟基金會吳心萍主任強調,在再生能源的大型專案上,應有公民參與機制,可以參考丹麥等國,規定再生能源專案中有20%由公民持有,避免因企業寡占,反而讓再生能源跟居民、文化、生態等造成矛盾。

 

二、 能源政策、減碳措施缺乏總體性規劃

台灣現階段最長期的氣候行動目標為NDC(自主減碳目標),為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較2005年減量20%、2050年降為2005年排放量50%以下。但是缺乏相對應的落實措施、以及與能源與減碳的接軌機制,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也只到2020年,而2018年淨溫室氣體排放量已較2005年成長8%,使得2020年第一階段減排目標可能將無法達標。

監察院今年10月發布調查報告,指出台灣溫室氣體減量努力不足,且相關法規制度及配套措施仍未完備,聯盟呼籲以環保署為主管機關的減碳目標,應與主責減煤的能源局接軌,建立緊密合作的治理平台,讓燃煤減量路徑能對應到減碳的相關措施與各階段目標,並完備所需要的配套法治,積極監督落實成效。而昨日德國看守組織公布各國氣候變遷績效指標CCPI,台灣名列倒數第三,雖然此評比使用兩年前的表現作為指標依據,但是這並非是台灣表現不佳的藉口,世界趨勢是2050百分百再生能源,未來的執政者必須以此為目標設定更積極的減碳期程與具體措施。

 

以中部為例,主婦聯盟基金會台中分會石毓菁即表示,目前國土計畫雖美名為因應氣候變遷而提出,但實則缺乏減碳內涵,希望內政部營建署對台中工業用地的核發,必須考量台中減煤規劃與環境容受度,應要求提升能源效率與評估綠電供給,不可任意核發台中工業用地。

 

三、電價難以反應汙染成本,敦促汙染者付費制度

 

礙於工商團體壓力,國內能源被控制長期以低於成本的價格供應。能源98%仰賴進口的台灣,電價居然是全世界前五低,價格還遠低於類似條件的韓國與日本,非常不合理。過去對化石燃料的過度補貼,使得高耗能、高排碳的產業結構轉型遲緩,難以抑制氣候變遷及達到減碳目標。課徵能源稅或是碳稅是世界各國主要抑制排碳的工具,如:

 

國家

名稱

內容

日本

石油石炭稅

針對各類進口及開採之石油製品,課徵費率為每噸CO2課2美元。稅收用於強化再生能源及節能措施。

英國

氣候變遷捐、碳稅

針對所有溫室氣體排放的來源及能源產品之零售端供應者課徵,以能源含量及排碳量來計算,稅率為每噸CO2課15.75美元。收入主要用在減免受影響廠商旗下勞工的社會安全捐及成立碳信託基金。

德國

生態稅

針對能源產品及其進口及生產業者來課徵。主要用在降低退休保險費及協助再生能源發展上。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提出,在2015年通過的溫室氣體減量與管理法中,也有政府應該「依二氧化碳當量,推動進口化石燃料之稅費機制」的政策原則,並要求落實政府收多少就用到社會多少的稅收中立原則,把所收得的經費,用來因應氣候變遷及促進社會公益。但至今卻未見制訂相關機制。因此,我們要求各政黨應承諾推動「能源稅或碳稅」,按照污染者付費的精神,以排碳量來課以排碳者責任,以因應氣候變遷。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劉志堅呼籲,為求台灣於2050年達到零排碳,政府應推動碳稅或能源稅、去除對化石能源補貼、改變產業結構、調整機動車輛由油轉電、要求建築/電氣用品能耗標準等政策與計畫。

 

四、各政黨能源政策盤點

 

本次聯盟致函十九個政黨有提名不分區之政黨,敦請回應能源政策主張。有鑑於民進黨、國民黨在中央皆有過長期執政經驗、政黨資源多,面對民眾的監督與標準也有差異,聯盟特別製表比較。而其他小黨雖規模不足與大黨相比,但因應氣候危機,氣候與能源政策勢必成為各國政治議題之主軸之一,台灣各政黨不可迴避的必須提出政黨的能源發展主軸與立場。聯盟針對有提出能源政策之政黨進行盤點整理:

  • 具有中央執政經驗之政黨能源政策盤點表:

項目/政黨

民進黨

國民黨

能源轉型目標是否明確

尚可。2025年非核家園:再生能源20%、天然氣50%、燃煤27%,至2025的短期目標明確,但缺乏中長期能源目標,僅近期經濟部表示2026至2035離岸風電會再增加10GW。

差。2035年零碳電力50%,燃氣30%、燃煤20%,50%低碳能源中再生能源與核能配比不清楚,在未來15年內僅能啟動核四,並最多提供9%發電,若沿役核二、核三,則至少需發展30%再生能源。未說明發展核能的具體路徑。

對減緩氣候變遷積極程度

普通,第一期:2018年至2020年,搭配我國202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較基準年2005年減量2%。第二期目前無規劃。

普通,2035年碳排放係數降至0.28kg/度,但如何達到核能占比的路徑不明確,且未算入核電排碳成本。另欲成立「環資部」下的「氣候變遷司」,並設立「氣候與生態應變基金」,但具體內容不明。

公民參與程度

差:規劃公民電廠、能源白皮書等規劃,但是公民電廠專案規劃時程慢且積極度不足,能源白皮書後續修訂與檢討時程不明確

無:政策內無提及要如何納入群眾參與能源或氣候變遷之討論

減煤積極度

普通。2025年的減煤目標積極,但是現階段至2025年各燃煤電廠的生煤使用量削減路徑不明確、缺乏2025年後的減煤規劃

差。目前僅有2035年燃煤降至20%的目標,但執行路徑不明確,且要替代的再生能源與核能配比不明確,未知可行性。

再生能源發展積極性

優良:2025前達成再生能源目標建置量,仍有待努力。2025年屋頂型光電占比目標為執政初期之兩倍,離岸風電開發進度穩定,

差:主張台灣再生能源發展不成熟、不穩定,至2025年後儲能設備技術成熟,才發展再生能源。且將核能與再生能源統稱為「零碳電力」,未知其中再生能源比例。

節能政策完整性

差,雖近年有地方住商節電共推計畫,但明年計畫期結束後的後續規劃未知,工業長期節電與能效提升之政策不完整。

差,未提出未來各部門節能與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等目標。

能源開發的環境配套政策

差:太陽能開發過程沒有納入選址與生態相關之檢核制度;風力發電有待補足海上生態熱點評估,未來需建構完整數據庫。

無:主張以核減煤,但未提出可行之核廢料處理方式。未提出再生能源開發之目標與配套機制。

 

  •  有提出能源相關目標與政策之政黨:
 
※本列表蒐集政黨網站、臉書上有述及之能源政策,另有回函給聯盟之政黨有:合一行動聯盟、台澎黨、台灣維新、台灣基進、綠黨、時代力量

l   台澎黨:

1. 提高發電能源自給率於2050年達60%、2075年90%,2050燃煤發電佔比15%、天然氣20%、再生能源65%、2075年廢除燃煤發電。

2. 制定能源基礎技術暨應用發展法,並於營業稅法與所得稅法中,制定節能減碳租稅優惠專章。針對野生動物保護區之環境造成負面影響之新興能源類型,明定防範及補救措施

3. 促進節能及提升能源效率產業之發展、建立「節能共乘補助制度」、設置區域及智慧電力系統發展科、成立交通工具能源效率研究所、建置「環境影響長期評估公民參與平台」

 

l   綠黨:立法課徵碳稅並挹注於超高齡社會福利、高耗能工業取消水電補助、發展再生能源,包含國內廢棄物發電與地熱能、燃煤發電減半、核四廠改為地熱發電。

 

l   台灣維新:台灣應承諾2050零排放、應課徵碳稅(溫室氣體稅)、取消能源及電力的補貼、能源應充分反應外部成本。

 

l   合一行動聯盟: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 5%之方式,於民國109年開始,逐年降低燃煤電廠發電量,並使燃煤發電設備最遲於民國 129 年全部停止運轉。

 

l   台灣基進:加速能源轉型、漸進提高再生能源比例並技術在地化、降低火力發電排放,逐步調整燃氣比例。

 

l   時代力量:生煤使用減量法制化、核電如期除役解編、推動「參與式氣候及能源治理、接軌國際標準,發展工業綠能及強化節能、政府單位率先推動外部成本透明化、建立永續電力市場

 

※能源轉型推動聯盟介紹:全台各縣市關切能源轉型的民間團體,於 2015 年 7 月聯合組成,定期舉辦各縣市政府能源政策評比,並發表能源政策觀察與分析,聯盟成員如以下: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高雄、臺北、花東辦公室)、新北市永和社區大學、新北市蘆荻社區大學、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媽媽監督核電聯盟、再生能源推動聯盟、荒野保護協會、苗栗縣自然生態學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總會、台中分會)、翻轉嘉義工作隊、台南市社區大學、台南新芽協會、台東廢核反核廢聯盟、宜蘭月見學習農園、環境保護聯盟屏東分會、看守台灣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社團法人野薑花公民協會、350.org

 

新聞聯絡人: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吳澄澄研究員 0970156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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