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授權與網路素材的創用】課程活動報導:妳的著作不只是妳的著作?一起了解CC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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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妳的著作不只是妳的著作?一起了解CC創用
文 / 吳心萍(本會資深主任)
 
防疫期間,新竹好學的夥伴們,為了更多了解著作權等相關資訊,透過視訊的方式, 22名學員一齊線上學習CC創用。
 
許多學員都有製作簡報、撰寫文章的需求,也會遇到著作權上的困惑。因此,我們邀請到開放文化基金會的林誠夏老師,來分享著作權及CC創用。
首先,林老師提醒網路世代需要好好理解著作權,才不會不小心觸法;同時,網路時代,也讓我們可以透過資訊的分享,讓知識的力量更強大。而在開放與保護之間,並不是只有零和一途,也可以是讓更多人可以一起透過共享,讓知識的力量更擴大。
 
在網路上搜尋素材,如何不踩雷?
一開始,老師介紹著作權的概念,世界最早的著作權法,可以追溯到英國1709的安妮女王法案。現在的著作權法,基本的精神是為保護創作者(及繼承人)的商業利益。
也就是說,當作品因為年代久遠,已經不會影響到創作者利益了,是大家取材時可以先採用的(台灣的規定是創作者活者時+死後50年都受保護),例如,利用古代名畫來作迷因圖,但經改作後的迷因圖,就會又一次受到著作權的保護囉。此外,非商業性質取材新聞報導也是可以的。
 
著作權的精神,是為保護是人類的創造,也就是說同樣是拍一台車子,人拍的就會受著作權保護,而測速照相機拍的,就不會受到保護,當然,有藝術天分的大象、海豚所創的畫作,因為作者不是人類所以也不會受到保護喔。
雖說創意出於誰,誰就是著作人,但如果只是停留在點子發想的階段,是無法受著作權保護的喔(所以快採取行動吧~)。希望以上這些原則,可以幫助大家在網路上找素材時,如何不採雷。
 
不過,老師還是有提醒,通常網路上找得到的素材,往往都有受到保護的。因此大家未來使用素材,註明出處仍然是最好的做法。
 
放大妳的著作
話說回來,如果只有保護,也可能形成知識的壁壘,阻礙了發展,因此現在就有了「共享」的作法,也就是CC創用,讓創意可以透過共享,也發揚光大。簡單來說,就是創作人開放了著作權,使用上不需要再次徵得著作人的同意。
 
而CC創用有四大元素,大家取材時可以注意這些元素,分別所代表的要求:
  • CC BY:依原作者指定或依要項標示必要的出處與顯名聲明。含原作的作者姓名、筆名或其相關的帳號名稱;原作品名稱與出處指示;原作者選用的 CC 授權條款名稱與索引 (URI)
  • CC NC (Non-commercial):素材不得被用於金錢的換取或其他商業營利行為
  • CC ND (No derivatives):作品在被利用過程中的原創作內涵不能被改變,也就是說作品不能用新的表達方式,也不能產生新的衍生作品。
  • CC SA(Share alike):不論是否改作、後續作品都必須依原作完全一致的授權方式被利用
老師正在講解,專文作者採訪另一名受訪者,進行文字編輯及排版後,著作權該如何依歸
圖片提供/主婦聯盟基金會北部辦公室
 
希望以上的資訊,可以有助於大家未來在創作時,可以有更好的發揮,同時不會不小心觸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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