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虧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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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光蓉/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會召集人

 

公、民營電力公司, 都需要廠房、設備、燃料、維修與人事、貸款利息、租金等支出; 但是民營電力必須由售電收入涵蓋所有開銷及利潤。 
 
台電公司聲稱為了彌補千億元的虧損, 醞釀漲電價。 真是因為國際燃料價格上漲, 所以不得不漲? 還是經營不善以致虧損連連? 以下從民營火力電廠利潤推估燃煤與燃天然氣發電成本, 發現台電沒有理由虧損, 更沒需要漲價。
 
根據臺電最近兩年預算書, 向民營電廠購電, 燃煤電廠平均一度2.3964元, 天燃氣電廠一度4.019元。(表一) 
 
但, 從可查到民營電力經營損益表, 扣除成本, 燃煤發電電的麥寮汽電與和平火力電廠近兩年多的稅後利潤在24 – 26%。 相當於每度燃煤發電成本1.80 – 2.0元。
 
天然氣發電的民營電力公司, 七家中四家為台電轉投資。 查到三家近三年稅後利潤在12 – 17%,  估計天然氣發電成本約每度3.40 - 3.60元。 (表二)
 
台電2012年預算書; 台電公司預計總供電2190億度, 其中77%自己發電, 1725億度; 23%從民營電廠購入。 台電預估總發電量1725億度中, 火力佔72.4%, 核電佔23%; 過去台電的火力發電, 燃煤與燒天然氣發電量比率約為6比4, 依上述資料推估, 台電火力發電每度成本應約2.64元 (=2.00*0.6+ 3.60*0.4)。 
 
預算書中列核電預算280.2億元, 預計發396.2億度電, 相當於每度成本0.707元; 將此成本併入, 則發電每度電成本應約 2.074元 (=2.64*0.724+0.707*0.23); 這與預算書中水力發電成本, 2.069元/度相當; 因此台電總發電成本平均應為2.1元/度。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出版的能源統計手冊顯示, 2010年平均每度民生用電價格為2.95元, 工業用電2.46元, 這樣的電價, 台電公司營運應該綽綽有餘, 哪有需要漲價? 怎會累計虧損數千億? 是輸配電損失過多? 太多的錯誤投資? 為了養肥貓? 還是五鬼搬運到轉投資的子公司? 或, 另有了不可告人的秘密? 
 
要避免民眾無止境擔負台電公司混沌式的經營浪費, 應將台電公司拆開為不同的發電與輸配電公司, 讓所有發電公司公平競爭, 自負盈虧, 讓民眾可享有效率的電力服務, 有選擇發電形式的可能, 才可能回歸市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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