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值更正]人之島:核廢料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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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曼麗/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更正啟事:正確測定數值為0.88微西弗/小時,之前誤植為0.88毫西弗,特此更正!

"我的檢測儀器最高跳到0.88微西弗/小時,而一般民眾一年接受劑量是1毫西弗。

我想我今年不能再照X光了..."

經十七級陣風天秤颱風橫掃後,我來到蘭嶼。我不是來看屋倒路斷,而是來看低階核廢料。其實颱風從蘭嶼西部上岸,椰油部落的開元港、加油站、農會災情最嚴重,全倒後要重建。蘭嶼在居民積極清理下,機場清乾淨了,三十八公里的環島公路也清通了。2012年9月11日,原子能委員會邀請幾個民間團體,包括主婦聯盟、環保聯盟、野鳥學會、福爾摩沙基金會參加「蘭嶼貯存場民間訪查及環境平行監測作業活動」,監測採樣委託清華大學原子科學技術發展中心處理。

由於在九月初,日本學者發現幾個輻射熱點劑量超過30微西弗,引起居民震驚。在採樣過程中,居民對原能會的監測儀器和日本學者監測器不同,產生疑慮。有些居民要求再請日本學者來一次採樣,原能會承諾會拿到日本的採樣分析報告。這次監測基本上是走日本學者指出高劑量的熱點。採樣部分,除了農產品芋頭地瓜之外,再加上灌溉水、草、土壤。

從1982年,低階核廢料開始運到蘭嶼,到1996年為止,總共運進來97,672桶,後因有些桶子生鏽,改填裝一些,目前共有100,277桶。

當初在居民摸不清楚的情況下,當局告訴他們是罐頭工廠,後來知道是核廢料,他們開始反抗。原能會的官員說,在1996年,因為蘭嶼人不要,出口的核二廠所在地金山、萬里也不要,最後一批核廢料在海上漂流了三天,才登上蘭嶼的岸。從此,官方不敢隨便再往蘭嶼送核廢料了!由於核廢料在此,台電每年回饋蘭嶼二千萬元,每三年支付土地租金二億二千萬元,支配這些經費的都是蘭嶼鄉公所。另外,蘭嶼人用電是免費的,全由台電提供燃油發電。

蘭嶼人對於低階核廢料,分成三種態度,一種是反對到底,一種是可以妥協,一種是觀望沒意見。台電在蘭嶼貯存場有九位工作人員外,另「外包公司」約有五十位人員,其中有八位是負責在部落溝通的蘭嶼人,瞭解當地居民的意見和要求。我們一行人在蘭嶼貯存場,只能看到貯存核廢料的建築物外觀。走在一排排貯存建物旁,我的檢測儀器最高跳到0.88微西弗/小時,換算起來相當於7.7毫西弗/年,而一般民眾一年接受劑量是1毫西弗[註一]。雖然,原能會的官員說明,我在那裡停留的時間很短,不會有安全上的影響,但是,為了安全起見,我想我今年不要再照X光了。

    放在蘭嶼的核廢料是低階的,我看到貯存桶「樣品模型」。樣品模型顯示是用一般鐵桶,外表漆成黃色,裡面是核能電廠使用過的物品,例如:工作服、鞋子、抹布,和水泥混在一起,灌到鐵桶裡。在1996年之後,蘭嶼人不收核廢料,後來產生的低階核廢料就存在核一、核二、核三廠裡。聽說目前可以減少容積到2%,但經過十多年,數量仍是可觀的。

低放射性廢料,何去何從?丟到哪裡,哪裡就反對,所以只能用「回饋利誘」!那個鄉鎮願意接受,就有五十億元,可以一次拿,也可以分期拿。當然依據「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簡稱「核廢料選址條例」,還是要經過公民投票,通過就可以給錢,這筆錢在台電公司核電後端營運基金早就準備好了!目前,經過選址委員選到的兩個預定貯存場,一個是在台東縣達仁鄉,一個是金門縣烏坵鄉。為了回饋金,聽說有些蘭嶼人主張,核廢料搬離蘭嶼也要經過蘭嶼人公民投票。

在整個遊戲過程,我看到官員就是想「脫罪」:「是你們公民投票通過的,我們官員只是配合你們的決定做事;以前的官員做的決策,決定的人不是我,所以我也是很無辜的來處理善後。」經過三十年,人事已全非,沒有人可以承擔罪過,但是蘭嶼人面對十萬桶核廢料,無奈,卻無人能解。

走一趟蘭嶼,看到的是「低階核廢料」,我卻想到「高階核廢料」。這些用過的「高階燃料棒」,現在還沒開始處理,只是貯存在核一、核二、核三廠裡,「低階」都沒人想要,「高階」更別想要有地方願意接收,所以新北市和屏東縣很可能就是未來的貯存地點!現在官方不願明說,但確實是沒有地方要收留,只好走一步算一步,看誰接到最後一棒,再來頭痛。

核廢料既然沒有出路,我們用越多核燃料,產生的核廢料越多,到時,真不知該怎麼辦才好。有人阿Q的說,科技發達,時間會解決一切。但難道我們就要這樣束手無策,一邊產生很多核廢料,一邊等待下去嗎?源頭減少,少用核燃料,可能是唯一的解套了。期待非核家園早日實現!

 

[註一]

公式: 0.88(微西弗/小時)×24(小時/天)×365(天/年)=7708.8(微西弗/年)= 7.7 (毫西弗/年)

每小時高達0.88微西弗/小時的劑量,乘以一天24小時,一年365天,換算起來等於年劑量約為7.7毫西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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