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經濟的綠色環保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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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玲菁/臺北大學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副教授

 

從食、衣、住、行的生產到消費過程中,總有許多環節不是政府、或個人力量能完全瞭解與掌握進而堅持落實執行。因此,國際間平民的合作社運動發展,長期以關懷出發與綠色環保運動是劃上等號而運行。

例一:挪威風力發電合作社提供偏遠地區農民及其家庭教育,融合科技知識與技能,建立風車與操作技術,分享資訊,維繫農村潔淨的綠色永續發展。

例二:台灣鰻魚合作社社員有別於大陸業者,堅持不用藥物養殖,顧及人體健康與環境的作法,再次搏得日本漁業協同組合聯合社認同而相互交流,增加出口機會,提升社員收益。

例三:南投縣原住民的蔬菜產銷班,以傳統方式有機種植蔬菜,經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三年陪伴後,檢驗合格而成為合作社之生產者,共同保障社員健康與保護台灣土地。

例四:聯合國、北歐、英國等國家的消費合作社關懷開發中國家,兼顧綠色環境保護,結合生產者合作社以公平貿易維護中南美洲和非洲的棉花、咖啡、可可亞的農民家庭所得,讓孩童獲得教育機會而脫離貧窮與失業困境。

例五:法國五大合作金融體系在法國政府提供稅制優惠下,促進節能產品的性能和能源建設、環境保護與更新住宅改善。

法國對於環境保育,平民銀行提出生態屋的概念,幫客戶建造太陽能熱水器與風力發電廠作為實踐環境責任的第一步;相互信用銀行建立生態台,在建築物上種植作物,打造建築物上的農場;聯邦平民銀行建立第一個生態補貼的貸款;農業信貸銀行則在2006年開始,透過銀行的風險資本基金提供融資環境投資,致力於可再生的替代資源與節能貸款。

合作經濟的綠色運動有賴於消費者思維改變,藉青年環境守護者、婦女家庭健康守門員、農漁民土地耕耘者,促使政府政策重視在地化的合作金融組織與各種類別合作社的經濟、社會、文化和教育功能,尤其近代的合作社環保運動,從學校到社區、社會,積極鼓勵社會經濟事業共同守護台灣與地球。

原刊載於2011.4.22大紀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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