輻射食安標準,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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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雅惠/本會秘書

“預計於103年5月底起展開「台日交流合作計畫」,將針對日本輸臺食品,風險性較高之產品,如活生鮮冷藏水產品、冷凍水產品、乳製品、嬰幼兒食品、茶類、肉品及加工食品等,須檢附日本官方輻射檢測報告,供我國邊境進行檢查及比對,作為後續邊境查驗機率調整之參考,以有效加強源頭管理” (截自2014-05-01 衛福部公告)


    福島核災後抽驗的5萬多項日本進口食品中,檢驗出含輻射碘-131、銫-134+銫-137件數就有195項,官方抽驗結果雖全部符合我國現行標準,但11大類當中就有8大類食品曾檢測出銫含量20貝克/公斤以上,最高更檢出321貝克/公斤,其中也包含嬰幼兒食品等品項。未來「台日交流合作計畫」是否真能為民眾健康把關,主婦聯盟再度提出嚴正憂心。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自2012年起便積極呼籲政府應「提出食物輻射安全容許標準的健康風險評估」、「公開研訂輻射食品標準流程並召開說明會」、「公佈進口食品來源與每日更新食品輻射檢測報告」及「提高進口食品輻射含量抽檢率」等四大訴求,面對本會及各食安團體持續關切,衛福部始從去年11月將食品中輻射檢測報告修改成每日公告,今年1月開始公佈日本進口食品中遭受輻射污染的食物種類,5月底進口日本食品需開始檢附官方輻射檢測報告,但至今核災已發生三年多,加以去年福島核電廠更爆發3級核污染事件的大量核污水外洩,我們必須很遺憾地指出,官方訂定規範的步調不僅蝸行牛步,連風險評估制訂、重新研訂標準、公告檢測出輻射值的食品來源、提高抽驗率至今全不見規範前景,更不見公民參與機制。核災並未結束,大量放射性物質被釋入日本土地和周邊海域,台灣民眾應關心的切身疑慮是那些在日本本土未能通過超市通路輻射食安檢測的海產、茶葉和加工食品等大量進口,被國人吃下肚的輻射污染食物早就難以計數。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日方基於出口產品都已檢驗合格,對檢附證明意願不高,食藥署則希望比照歐美進口日本食品模式,因此透過日本交流協會,將願意配合的日本廠商納入合作計畫,檢附報告供我方比對檢驗結果是否相符」。

    目前我國限制的日本5縣市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的食品進口(酒不在此限),但相較中國10個縣市全部食品、美國14縣市、韓國13縣市(16縣市水產),加以各國早已規範日本進口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合格證明文件(產地證明與檢驗證明),再搭配各國海關抽驗的方式進行進口把關,我們規範就相對顯得緩慢與鬆散。且根據日本農林水產省2014年4月1日最新公告各國對日本輸入食品之現行管控措施現已有15國針對進口飼料或養殖用藥物中的輻射含量要求提出證明的部分,加嚴管制的範圍更廣,台灣進口日本食品量為前三大國,難道這樣還不足以提出出具輻射檢驗證明的要求嗎?不該因此更加嚴格把關嗎?

    本會再次重申,現行措施無法保障民眾免於吃到輻射食物。福島核災後邊境抽驗的5萬多項食品中,檢驗出含輻射碘-131、銫-134+銫-137件數有195項,檢出的食品種類比例上,受到國人喜愛的日本茶就佔所有食品的比例六成;台灣人海鮮的食用量是全球平均的1.9倍,檢出品項中,海產含有輻射殘留則逾兩成……這些難道都不足以提高政府的危機意識嗎?早在去年已有多國開始針對進口日本茶與水產另訂規範,但卻始終被官方以符合台灣現行標準給予搪塞。

    反觀與台灣一樣僅限制日本五縣市食品進口的鄰國香港,截至5月8日抽驗食品量已近19萬項,且只要檢測出來含有輻射污染的食品都會公告,在香港食物安全中心(等同於衛福部)即可看到官網上明列此條「從 2011 年 4 月 1日開始公布含低輻射量但未超出《食品法典委員會》指引限值的合格樣本結果」。台灣至今遲遲無法做到資訊透明、開誠布公,卻還能大言不慚地宣稱以參照先進國家作法並已嚴格把關國人食輻安全,令人難以苟同。

    官方最新公告屢屢提到「為優先考量國人飲食安全」,我們呼籲主管機關,莫再言過其實而應提出實際作為。倘若真如公告所言不虛,那就請為了降低國人食入輻射食品的風險,確實加速訂定相關規範與提昇抽檢率,並公佈雖合格但檢測出輻射量的食品資訊與來源。莫再拖延下一個三年了。

本會在此嚴正提出四項訴求:
一、台灣為進口日本食品量前三大國家,應比照他國法規從嚴規範。
二、提高抽驗率與公開資訊,降低國人食入輻射污染食品的風險。
三、針對國內已檢出與他國新增規範項目,制訂特殊進口協定。
四、進行健康風險評估,訂定符合國人食物中輻射安全容許標準。

 

原文刊載於2014/05/09蘋果日報即時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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