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台中火力發電廠實施預防性降載 人民請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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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

2016年5月17日

受文者:臺中市議會

人民請願書

主旨:建請 議會督促台中市政府捍衛市民健康和呼吸權,堅持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在本市空氣品質達警戒值(詳如說明)時,台中火力發電廠立即實施預防性降載。

說明:

一、            多位立法委員於2016/4/25邀集臺中市政府、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召開協調會,討論台中火力發電廠(以下簡稱中火)降載機制標準作業流程,會議共識為台中空品測站中有6站以上紫爆時立刻執行降載;對此,中部團體認為,等到紫爆才降載根本緩不濟急,罔顧中部居民健康,忽略高濃度PM2.5的急性傷害,跟市府所提出的「六站以上紅色進行預防性降載」的方案相差甚遠,市府代表在協調會中自毀立場退讓,不僅辜負市民,而且失職。

二、            中火產生的空氣污染物在大氣擴散不佳時會直接蓄積於台中盆地,造成PM2.5濃度升高,甚至達到紫色等級。而從今年3月31日與4月2日中火降載時,臺中市環保局的即時空氣品質網站截圖(詳附圖)可看出降載讓台中空氣品質明顯轉好,相信預防性降載制度化將有助於減少台中空品大紅大紫的發生率。

 

三、            中火為世界最大單一火力發電廠,燃煤發電排碳量全球第一,發電量不只供應中部,並承擔中電北送的責任,以致燃煤發電產生的空氣污染多集中在中部,然而台灣各區空氣品質中南部遠比北部為差,顯示因電力配置不均衡,讓台中成為空氣品質不良的三等城市,不符合區域公平正義。

四、            主要訴求:

1.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在本市空氣品質達警戒值時,要求台中火力發電廠立即實施預防性降載。警戒值及降載幅度(不含歲修機組的降載發電量)要求如下:

(1) 依環保署空品預報,未來三天空品不良且
a. PM2.5為黃色4級以上時,立即執行預防性降載,減少一部以上燃煤機組(55萬千瓦),降載幅度須達15%以上。
b. PM2.5為紅色7級以上時,至少減少二部以上燃煤機組發電量(110萬千瓦),降載幅度須達22.5%以上。
c. PM2.5為紫色10級時,至少減少三部燃煤機組發電量(165萬千瓦) ,降載幅度須達30%以上。

(2) 依台中市環保局即時空氣品質測站,
a. 六站以上PM2.5濃度達35 ug/m3時,立即執行預防性降載15%。
b. 六站以上達紅色等級(PM2.5濃度達53 ug/m3)時,立即執行預防性降載22.5%。
c. 六站以上達紫色等級(PM2.5濃度達71 ug/m3)時,立即執行降載30%,並延長降載時數。

2.            公平性電力調度:要求燃氣電廠除歲修外全面啟動供電

由於中部地區經常空品不良,應減少中火燃煤發電量,全台燃氣電廠應全面發電(除歲修外),透過電力重新調配,減少燃煤發電量,緩解中部地區空氣污染問題。

 

3.            要求重新協調中火降載SOP,並開放納入公民參與

攸關市民健康的協調會應開放環保團體和公民參與,並採納公民建議,讓中火降載 SOP 成為全民共識,而非少數人替多數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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