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稿]環團籲全面禁購物用塑膠袋搭配全面實施隨袋徵收

您在這裡

作者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限塑政治社會氛圍已成熟 環團籲全面禁購物用塑膠袋 搭配全面實施隨袋徵收+兩袋合一

看守台灣協會於10月23日召開記者會,公佈去年一份關於民眾「購物用塑膠提袋的使用習慣、以及政策意向」問卷調查結果,指出在接受問卷調查的民眾中,有將近九成八支持全面禁用一次用的購物用塑膠袋;若全面限用,對於不得免費提供的塑膠袋,近八成接受每個售價2元以上,且有九成三支持塑膠袋收費應使用於垃圾減量措施或垃圾費,而非進入商家口袋。根據這份問卷調查結果,看守台灣協會連同荒野保護協會主婦聯盟台中分會綠色和平基金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等環保團體,提出全面禁用一次用購物袋搭配全面推動垃圾費隨袋徵收、兩袋合一的機制,可同時達到減少所有材質的一次用購物袋用量、污染者付費、垃圾費反映成本的三種政策目標,呼籲環境部能儘速參採這份依據民意研擬的政策倡議。

 

傳統市場、小吃攤販、早餐店與餐廳 是購物用塑膠袋主要來源

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林奕均表示,這份問卷總計得到1393位民眾回應,其中將近一半住在雙北,其他則大略分佈在各縣市,看守台灣協會認為這樣的回應數和縣市分佈已具備一定程度的民意基礎。從問卷結果中,可發現有高達91%民眾的塑膠袋主要來自「傳統市場、小吃攤販、早餐店或餐廳」,這些都是尚未受到塑膠袋限用政策管制的場所,另外也有民眾透過自填的「其他」選項,指出外送與網購,也是塑膠袋重大來源。這結果應頗符合大家直覺,也突顯擴大政策管制對象的必要性。

林奕均進一步指出,另一調查結果顯示,有高達71.6%的民眾,會因為帶回家的塑膠袋「沾有髒污,清洗麻煩」而把它們直接丟掉;由此可看出將「傳統市場、小吃攤販、有店面的餐飲業(包括早餐店)」納入管制對象、禁止他們免費提供塑膠袋、是非常重要的下一步:因為這些場所產出的塑膠袋容易髒污,是目前廢棄塑膠袋的最大來源。

 

九成八民眾支持 加上限塑國際潮流 環境部可跨大步全面禁用塑膠袋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認為,所謂民以食為天,這些提供民眾食物或餐飲服務的場所,是民眾日常生活中最常消費的地方,若能把這四大場所納入管制,幾乎就等同全面管制了;這看來好像太過躁進,但在接受這份問卷調查的民眾中,其實有高達九成八支持全面禁用。

而且2018年當時的環保署就已經宣稱「2025全面限用、2030全面禁用」塑膠袋等四大品項的限塑政策目標;六年過去,期間許多國家紛紛展開各種限塑措施,聯合國正在制定塑膠公約,還有2050淨零碳排的全球共識,加上這份問卷調查顯示的九成八支持全面禁用塑膠袋的民意,在在顯示限塑已是國際潮流,限塑的政治社會氛圍已相當成熟,不若2002年初次提出限塑政策時還引起許多小店家反彈;政府可跨大步,全面禁用,否則再過一年多即是2025年,2030年也已不遠,如何達到當初限塑政策目標?

 

全面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兩袋合一 是全面禁用塑膠袋的最佳配套

林奕均補充說,從問卷結果中,雖然絕大多數民眾支持全面禁用,但也有近一半民眾提醒指出,必須要有配套。而經過仔細分析,認為最好的配套是全面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兩袋合一。這是因為問卷調查結果呈現出一個十分明顯的現象:民眾會把塑膠袋帶回家,原因除了忘了自備袋子外,另一個重要心態就是反正家裡也需要有袋子用;而帶回家後,有將近80%會拿來當垃圾袋用。有趣的是,在已經長年實行垃圾專用袋的雙北來說,還是有大約75%會當垃圾袋用,推測可能是拿了兩用袋。也就是因為民眾的這個習慣,讓看守台灣協會推測民眾對於兩袋合一搭配全面禁用塑膠袋政策的配合度應該會很高,當然這個政策需要以垃圾費隨袋徵收為基礎。

而這樣的政策配套,可發揮奇妙效果,讓購物用塑膠袋的全面禁用,實質上等同於全面限用,畢竟兩用袋是隨袋徵收垃圾費的必要物品,不會也不能禁用,卻可用作購物袋;這既能滿足超過一半以上要求全面禁用「所有材質」一次用購物袋的需求,也能滿足近一半民眾希望有配套、九成三民眾希望塑膠袋收費應使用於垃圾減量措施或納入垃圾費而非進入商家口袋的要求。更奇妙的是,透過這樣的政策配套,可解開垃圾隨袋徵收難以邁出雙北的困境。

 

專用垃圾袋/兩用袋價格太低還倒貼 隨袋徵收難邁出雙北

主婦聯盟台中分會會長耿明誼指出,雖然隨袋徵收在雙北已實施多年,早就證明民眾接受度與配合度高,又可讓民眾隨排出的垃圾量支付垃圾費,符合污染者付費的公平正義原則,還可發揮垃圾減量與促進回收的效果;然而,成也雙北、敗也雙北,雙北每公升專用垃圾袋/兩用袋0.36元的定價,讓其他縣市舉步不前,因為基於這超低費率的垃圾費收入,只能反映5-10%左右的垃圾清除處理成本,而且不但垃圾費收入會因此減少,廚餘與資源回收的工作量反而增多,還要增加專用袋或兩用袋的袋子製作、配銷支出(袋子製作配銷成本並未包含在垃圾費中,等於是由眾多納稅人補貼,不符合公平正義)。因此財力不如雙北雄厚的其他縣市,才會以各種理由(比如會有民眾為省袋子支出而亂丟垃圾)推託垃圾費隨袋徵收的實施。

目前,台中市已經宣示要推動垃圾費隨袋徵收,主婦聯盟台中分會也在協助市府與民眾溝通政策。我們在推動過程中,碰到最多的反對意見是來自於對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不夠了解,最大的癥結點在於過去收取垃圾處理費大多是隨著自來水費徵收,民眾付費無感,甚至很多民眾都不知道自己丟垃圾是需要付費的,若能詳細說明垃圾處理的收費方式差異,他們通常會轉而支持,因此隨袋徵收實施,阻力不在民眾,而在縣市政府心裡盤算覺得划不來。

 

環境部握良方 垃圾費公式新增中央指定垃圾管理基本費 可一石四鳥

面對隨袋徵收推動困境,其實解方就在環境部手中。謝和霖解釋說:首先,依據廢清法24條授權,供各縣市政府依循來計算垃圾費的費率公式及規劃徵收方式的「垃圾費徵收辦法」(正式名稱是《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是由環境部訂定。環境部只要於該辦法中廢除隨水費或按戶徵收方式,規定垃圾費只能採隨量徵收,再於垃圾費計算公式中,納入可視為垃圾清除、處理業務之管理成本一部分的「垃圾管理基本費」,費率由環境部於該徵收辦法中直接指定,使其等同於要用來抑制塑膠袋使用量的數額。如此環境部可透過這管理基本費之費率的訂定,宏觀調控各縣市垃圾費反映成本的比例及民眾使用專用垃圾袋/兩用袋的數量。

至於「垃圾管理基本費」的費率,初步應訂在什麼價位?根據這份民調,目前有近四成民眾總是忘了帶袋子,表示用來抑制塑膠袋使用量的數額應提高,才能提醒更多民眾出門購物要自備袋子;而近八成民眾可接受每個袋子兩塊錢以上。但雙北兩用袋有小型(2.8公升)、中型(5.6公升)、大型(13.9公升)三種不同規格,這用來抑制袋子使用量的「垃圾管理基本費」,也應與袋子大小成正比才合理。故若以小型袋的「垃圾管理基本費」為每個袋子兩塊錢來計算,則這基本費的費率相當於每公升袋子0.7元。

 

商品包裝袋不消失 下階段減量回收重點

不過,民眾拿回家的塑膠袋,除了購物提袋之外,也包括商品包裝袋,比如單一材質、可回收再生的蔬果袋以及通常為複合材質、難以回收再生的冷凍食品氣密袋。這些包裝袋不在購物用塑膠袋的禁用範疇內,不會跟著消失,雖不易全面禁用,但仍應想辦法透過裸賣或重複填充策略使之減量,或透過材質標示及單純化提昇其回收可行性;因此用來促進塑膠袋減量或回收的相關措施,仍不可或缺。

林奕均指出,根據這問卷結果顯示,願意配合塑膠袋回收再用或再生措施(如袋袋相傳以及乾淨塑膠袋的分類回收)的民眾非常多,都有超過80%,不過其中將近一半是「在方便的情況下」才願意做,例如「有空」、「塑膠袋不須特別處理」或是「清潔隊有在收的話願意配合」,這表示需要政府介入,普及回收站或共享點等方便回收再用或再生的基礎設施。

 

買袋錢成垃圾費一部分 應多用於垃圾源頭減量

另外對於塑膠袋收費的用途,大多數人認為應用於「給自備購物袋打折優惠」跟「鼓勵商家轉型無塑零廢」,其次為「減少塑膠垃圾」或「納入垃圾費中」,這幾個方式都能將污染者付出的代價,用於改變消費行為與商業模式,減少垃圾產生,打造零廢棄的未來。不過,若要如前述提案,讓買袋錢成為垃圾費一部分,並隨著隨袋徵收機制回到政府手中,那各地方政府得要把收來的垃圾費,更多地用在不須設置昂貴硬體設施的源頭減量策略,才能滿足民眾期待,千萬不要像現在這樣,重度投注於末端處理,或用於只有短暫效應、放煙火式的大型活動。

從問卷調查結果中可以看出多數民眾對於塑膠袋減量、回收或甚至是完全禁用基本上是支持的,但是有將近一半的民眾認為要有配套措施,而環團重申,全面禁用一次用購物袋,搭配全面實施隨袋徵收+兩袋合一的政策,會是非常有機會成功的塑膠袋退場機制。

 

塑膠袋限用政策停滯六年 應跟上國際、立法告別塑膠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徐聖惠指出,環境部2017年起擴大至十四類場所限用塑膠袋,卻仍缺少傳統市場、餐飲服務場所等,直至目前為止已經停滯六年沒有更進一步動作,應加快速度與力道。徐聖惠強調,法規指引是一次性塑膠淘汰的重要工具,環境部正研擬的《資源循環促進法》預計明年公布草案,應同步推動「全面禁用一次性塑膠、轉用重複使用」入法,並結合公私部門的推廣工作,讓重複使用(如循環杯)成為有效解決塑膠污染的替代方案。

徐聖惠指出,隨著今年起國際上討論《全球塑膠公約》,未來全球對塑膠的使用規範必定更加嚴格,臺灣政府應該加快動作。

 

短期塑膠袋減用獎勵成效難持久 行為改變需政府政策規範引導

荒野保護協會議題專員黃嘉瑩表示:根據荒野志工過去參與傳統市場推廣減用塑膠袋的經驗,在傳統市場針對塑膠袋減用設計短期活動、有給予獎勵時,民眾會願意配合少拿塑膠袋,攤商也願意支持。但活動結束後,塑膠袋的使用狀況就回復以往。由此可知,民眾只是習慣使用免費的塑膠袋,若有誘因促使不用免費塑膠袋,民眾使用自備購物袋是沒問題。

從另一個方向來思考,現在塑膠袋甚至任何材質的購物袋氾濫的狀況,已經可以視為一種污染行為。基於污染者付費原則,使用塑膠袋本就該付出環境成本,或是由政府基於環境保護發出塑膠袋禁用命令。當使用者需要負擔塑膠袋的費用,如現有超商、超市的例子,將促使塑膠袋用量大為減少。

政府無須擔心塑膠袋禁用政策將遭受民意反彈,根據看守台灣調查,高達九成八民眾支持全面禁用。對照現在滿街塑膠的狀況,攤商等待的是政府明確的政策,讓他們在日常交易活動中得以依法不提供塑膠袋;而民眾等待的,是法規的指引,引導大家一起走向零廢棄的消費模式。

 

全面實施隨袋徵收 落實污染者付費 加強源頭減量 解嚴峻垃圾危機

環境資訊協會專案經理曾子郡指出,台灣一般廢棄物產生量連年上升,更於2021年突破千萬公噸。這幾年環資走訪台灣各地掩埋場,觀察到多數縣市垃圾暫置情形嚴重,掩埋場爆量亦時有所聞,甚至一年內發生16起掩埋場火警,成為安全隱憂,這些都反映台灣的廢棄物後端處理系統承受龐大壓力。

20多年來,垃圾費隨袋徵收已證實能有效減少一般廢棄物產生量,是時候逐步朝向全台統一實施的方向邁進,落實污染者付費精神,同時呼應國家淨零戰略目標。環境部主導規劃的「2050零廢棄」戰略目標,側重以多元管道處理廢棄物,例如資源回收再利用、焚化、SRF固體再生燃料等後端處理方式,達成零掩埋,也就是環境部口中的零廢棄。

其中將SRF視為再生能源、可取得碳權,除了廢木材等木質燃料之外,其他SRF原料來源與國際定義的renewable energy及2050淨零碳排精神相違背,呼籲環境部儘速調整政策比重及優先順序,以源頭減量為主軸才是真正的「零廢棄」。

環教資訊類別
相關的行動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