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婦聯盟與台灣合作經濟的發展-以消費力帶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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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淑德/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理事主席

 


 


 


1987年,行政院環保署成立。這一年,台灣結束三十八年的軍事戒嚴,台灣回歸憲政的第一步。也是這一年,「主婦聯盟」開始以女性義工團的形式參與社會議題,兩年後正式成立為基金會。


在那樣的時代環境下,從這個女性NGO在1992年的一個計畫開始,在不到十年後(2001年)正式成立一個同名的全國性消費合作社(Co-op),如今已成為台灣合作事業中一個新的典範。沒有主婦聯盟基金會的獨特的義工組織文化,就不會有「共同購買中心」到合作社的成立。


 


主婦聯盟—從環境保護到生活消費


1992年,陳秀慧、陳來紅及李美玲參加了巴西里約的地球高峰會議,翻譯基金會出版《我是生活者》一書,這是由一群日文義工翻譯的,翁秀綾接著組了一團義工到日本參訪生活俱樂部生協的合作社運作、堆肥、二手店等活動。同一年,地球日出版社推出了《我們共同的未來》中文本。綠色消費的行動籌劃就在「消費品質委員會」裡孵夢,醞釀著結合「環境」與「消費」的行動可能。


從1993年開始以「共同購買運動」號召參與,摸索著將都市人的食物需求與農村生產的直接合作,這是理念宣傳的開始。同時也向合作事業主管機關請益設立合作社的可能,首先是陳來紅等在永和設立的「台北縣潭墘社區合作社」,把主婦聯盟回歸到小社區建構人與人的需求。


為籌集資金、建構實體物流及持續經營,自1994年開始,先後成立了「台北縣理貨勞動合作社」、「綠主張股份有限公司」及台中「綠色生活小鋪」,摸索著獨立經營非營利、具運動性格的綠色事業,而這些事業體的出資人、核心參與者、支持的消費者多來自基金會的積極義工。在1996到2001年之間,基金會扮演著「綠主張共同購買中心」及台中「綠色生活共同購買中心」重要的公義形象的保證,及許多行動訴求的引燃點。


2001年6月,以1,799名發起社員為基礎,成立了全國性的「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這是以環境守護、節制消費及支持可持續農業為訴求的新型態消費合作社,打破台灣原本多為學校及機關消費合作社的慣例。成立以來組織發展迅速,社員人數在2012年2月已突破4萬人,資本額達1億3千多萬元;經營42處社區店鋪(稱為好所在、取貨站),此外,每週服務超過310個社區配送班及個別的食用品的戶別配送。


從垃圾分類、反核能訴求、教育改革等公共議題開始倡議,基金會更以「共同購買」開展了追求安全的生活,打造了更多人每天可以參與的綠色行動。


 


綠色消費之應然與實然—基金會與合作社


在組織與經營方向的摸索期,靠著對《公元兩千年的合作社》、《329瓶牛奶》等書的領悟來壯膽,加上基金會而聯結的許多社運團體、一些友好的學者與朋友,我們以「做中學、錯中學」的嘗試與修正的態度,凝聚著社會實踐力與持續面對困境的突破努力。一群又一群「另類」的主婦及她們的另一半們,從讀書會、演講、「吃的自力救濟」研習營開始,加上許多的會議,許多義工以不計較的投入及許多隱藏的勞心勞動,把環境理想的「應該、應然」鋪陳為滿足日常生活需求的「實踐、實然」。若非這些中產階級的女性的團結連帶(solidarity),環境運動的理想無法拓展成萬人的認同與加入。


從推廣有機農業、不漂白再生衛生紙、廚餘做堆肥、回鍋油再生肥皂、開發低毒性清潔劑等,都是主婦聯盟基金會與合作社(及前身綠主張公司)共同努力的結果,讓運動的抽象性、批判性可以透過經濟行為而具體化及持續化。


倡議團體可以設定高道德及高理想性的鮮明訴求;但做為實踐端的合作社就有許多循序漸進與妥協,也就時常不易被理解。環保團體吸引的是利他的小眾,而選擇加入合作社多由利己為動機。在環保訴求的寬廣光譜中,參與者的思辨與選擇差異極大;一些價值與價格的爭辯也反映了利他、利己的觀點落差。習慣了市場經濟的價格與品牌包裝的消費者,在加入合作社時通常會有相當長的價值調適期。


 


民眾對合作事業認知不足


合作社可說是最早出現,或算是古典版的「社會企業」。 1844年在英國,由羅伯.歐文(Robert Owen, 1771-1858)的追隨者成立了羅虛戴爾公平先驅社(Rochdale Equitable Pioneer Society),一所至今被奉為第一個成功的合作社。當企業社會責任、公平貿易還未被朗朗上口時,合作事業是為了矯正資本主義發達所帶來的貧富懸殊而興起之社會主義型公民事業。


台灣的農會、漁會,原本在日治時期所建立的農漁民合作經濟體,在國民黨欲掌握地方勢力的介入下,數十年來已成為地方選舉派系瓜分的黑金運作體,在在都脫離合作事業的基本原則,特別是社員的主體性。


在二戰後特殊的政經體制下,台灣民眾認識的合作社集中在軍公教、學校及國營事業體制下附設的「機關、員生消費合作社」,及不幸已被財團吃掉的「全聯社」;很少人能辨識信用合作社、儲蓄互助社這種「以人與社區為基礎的互助金融」。一般人缺乏對合作社的普世價值及基本原則的了解;而過時的合作社法,更是在台灣推動以合作事業發展經濟民主的障礙。


在學習人民團體的民主落實上,主婦聯盟合作社也經歷過對分層授權的信任不足,及年度代表大會的議事紛異,這反映女性的社會參與集中在義工活動,而在事業經營歷練、決策參與、議事規範與法規的認知相對不足。


今(2012)年是聯合國訂定的「國際合作社年」,這是我們展開「讓更多人認識合作社」的行動,讓更多人體察到脫韁的市場機制是環境破壞與工作機會消失的幫凶,重新認識「以人為本,而非以資本獲利為目的」的經濟才能永續發展。


未來的挑戰


主婦聯盟合作社存在著規模持續成長所衍生許多管理與溝通的問題,面臨維護社團本質與落實經營績效,也就是環境/社會與經濟目的雙重發展的兩難,以及人才培育與交棒這時時必須面對並有效解決的課題。


在氣候及生產環境持續惡化,生產與勞動人力快速老化的社會,如何能穩定計畫性生產,以合理價格供應成份實在的生活品,有效集結因「食的需求」所產生的力量,我們堅信事業的拓展與運動議題要能同步展開,才能深化生活民主的理想。


當「安全、健康、環保」、地產地銷、公平貿易、扶持小農等理念已經成為更多團體及社會企業的共同訴求,主婦聯盟合作社未來如何連結其他團體,整理自己走過的困頓與突破經驗,扶持其他想成立合作事業或社會企業的人,擴大「以消費力實踐環境守護」。並發展健全的勞動者自主事業,以創造就業及服務機會,並活絡基層的社員組織,才能召喚更多人加入建構豐富多樣的合作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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