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患治理與民間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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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現有的參與管道檢討

1410億治水特別預算中,提到民間參與,歷次工程評鑑中,各政府單位的報告也強調民間參與。但政府確有誠意讓民間參與嗎?民間也確實去參與嗎?讓我們一起檢視現階段民間參與的管道。

管道一:資訊公開。在有關單位的網路上,我們可以查到工程有關的資料,從工程地點、內容、施工時程、座標等、地圖是五千份之一大比例尺。資料蠻充分的,但有什麼用處呢?難道去檢查構造物的設計嗎?這些不是小老百姓的專長。工程量很多,(就以石門水庫集水區來說,一年就有大小一百多個工程。)有限的人力不可能投注在所有的工程上。

管道二:參加說明會、審查會。各類的會議、時間、地點,都可以在網上看到。但一個工程有期初規劃會議、期中審查會議、規畫現勘、審查現勘、評鑑現勘、不只一次的居民說明會……。你能參加多少呢?更重要的是,參加者只能選擇接受,否則就準備抗爭,因為官方通常大致已經定調了。

管道三:監督工程施作。每個工程都有施工說明牌,上面一定有全民督工專線,但有用嗎?頂多去檢舉汙水溢流、塵土飛揚等等。你又沒有施工圖,你能抓得出偷工減料嗎?你又沒有總預算金額,你怎麼判斷經費是否被濫用?而生態若是被破壞?工程若是過量?怎樣監督也不能改變在現場已是既成的事實。

管道四:首長信箱。你就不要寄予太多希望,因為幕僚都會寫一篇客氣又謹守分寸的感謝函給你。

NGO責無旁貸

災害發生後,首先到達現場的是搶修的工程單位,後續擬定復原計畫時,在目前的體制中,政府的通報系統也只通報了相關的工程單位,因此在擬定整個復原計畫時,理所當然的就是工程導向。所以我們探討這些大地工程時,不能責怪工程人員,因為工程人員本來就是考慮工程問題哪!

弔詭的是:就算工程單位已意識到要導入非工程因素,主責的工程單位究竟要通報誰呢?有哪些單位願意主動扛上這個責任呢?

在政府還沒有整合出一個能在工程中,負責非工程思考的團隊前,民間NGO團體正是發聲的時候。

希望政府以接納的態度面對環保團體,忠言或許逆耳,但環保團體是可以做朋友的。

期待更多專家學者加入NGO團體。前台大校長孫震先生大聲疾呼:「假如頂尖大學不參與民生問題,不能為國家提出解決方案,算什麼一流人才?算什麼頂尖大學?」真是擲地有聲哪!

水患治理監督聯盟

一年前,1410億治水預算執行一年後,幾個關心環境的團體,在石門水庫集水區發現一些對生態環境有疑問的工程;實地了解後,基於公民的責任,環境的關愛,土地的珍惜,成立了「水患治理監督聯盟」。我們不單能夠督促政府希望把錢用在刀口上,更重要的是我們對相關單位不斷叮嚀提醒不當工程對生態及環境造成不可逆的破壞。我們沒有固定財務來源支持,也沒有著名學者的理論,我們只是退休人士、家庭主婦、小公務員、小自營商、學校老師等小老百姓。一年多來,我們沒有抗爭,努力研究問題,透過理性對話,帶出多元思考。我們已經爭取到列席行政院治水工作小組,這是治水工作的決策會議,但當我們爭取到更大的責任時,需要更多人的參與支持。

參與的切入時機

民間參與的先決時機是事前參與規劃。環保NGO不應該老在政府訂定決策或規劃方案執行後才站出來反對,我們應該爭取在規劃階段,甚至更往前推到決策層面就參與監督的工作。

NGO要主動說YES「要什麼」的時代已經來臨,只說NO「不要什麼」的時代已經過去。

假如我們能建立一個民眾公共議題或公共工程決策的公民機制,政府就不會忽視民間的智慧及力量。

文/梁蔭民(作者為水患治理監督聯盟/南港社區大學河川課程講師)

原文刊載於主婦聯盟249期會訊(2008.10.1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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