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於今年初預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下稱《建物光電設備標準》)草案,規範新、增、改建建物 1,000 平方公尺(300 坪)以上,每 20 平方公尺(6 坪)須設置 1 kW 太陽能板。然而自2023年起已召開8次研商會議、廣納意見之共識,一年即將過去,《建物光電設備標準》草案公告上路仍遙遙無期,內政部更試圖限縮適用建物的涵蓋範圍,此舉恐直接削弱屋頂光電的政策效力,也使都市本應承擔的用電責任再度被推遲,阻礙台灣減碳進程。 對此,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等 20多個公民團體共同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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