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物精準育種在我國的考慮要旨」/郭華仁 國立台灣大學農藝系 名譽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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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無基改聯盟一直關心基因改造議題,並且關注國際對基因編輯技術及管理法規,目前台灣也開始討論新技術的法規管理及風險評估。2020/10/13郭華仁老師出席「作物精準育種國際研討會」擔任專題演講,並推薦英國倫敦國王學院分子遺傳教授Michonte Antoniou 共同分享基因編輯技術的安全風險與隱憂,希望專家學者在致力於科學技術的精進外,也需要同步評估物種在無預期突變下可能產生的安全、環境的汙染問題。
「作物精準育種在我國的考慮要旨」/郭華仁 國立台灣大學農藝系 名譽教授
研討會中,對於基因編輯用在農作物育種上的發言摘要:
所謂精準育種,這個名詞的定義隨時間而變。1996年之前講的是用分子標誌來協助回交育種,基因轉殖技術出現後這類育種被稱為精準育種,等到基因編輯技術開發後,倡議者又認為基因轉殖沒有那麼精準,基因編輯才算。
基因編輯技術號稱相當精準,只改變目標基因,並沒有表現外源基因,因此與傳統育種無異,難以區分,不應視為基因改造,上市前不需風險評估,上市後也無需標示。隨著美國、日本、澳洲等國的表態,我國近幾年做類似倡議的研討會、座談會等也不少。
然而這幾年的研究已經有不少論文指出基因編輯生物除了目標的改變外,仍然會產生四類副作用,包括脫靶效應、意料外主靶效應、干擾基因調控、意料中或意料外插入外源基因等,顯然基因編輯技術也沒有所宣稱的那麼精準,而這些副作用有無環境、健康風險,仍需經過評估才能確定。新檢測方法已經出爐,因此其產品仍舊可以與傳統育種區分。
基因編輯的成果,不論使自身特定基因無法表現,如多數的SDN1,或者顯現外源基因特性,都已在我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規範「基因改造」的定義之內。因此在討論我國如何看待利用基因編輯進行作物育種時,仍需視之為基因改造作物來考慮。
台灣基因轉殖研究皆由政府預算支持,公部門自1980年代開始零星投入,1995年政府提出生物技術研發政策後,先後包括木瓜、水稻、馬鈴薯、青花菜、矮牽牛、蝴蝶蘭、菊花、香蕉、鳳梨、文心蘭等皆有所進行。不過農委會於2011年宣告不支持食用作物基改品系的研發。
迄今僅三件基改產品申請環境影響評估。可產生植酸酶的基改稻已被認定未通過。白花基改文心蘭於2013年育成,2015年通過評估,但2020年主管機關仍不准其上市。可抗兩種輪點病基改木瓜的評估則於2015年由研發者撤銷申請。
基改木瓜研發者於1996年造出第一代抗輪點病基改轉殖項,2003年進行田間風險評估,然而同年傳出農家已有種植上市。由於2004年通過《植品種及種苗法》,其中有條文規範基改作物的種植。取得法源,因此同年開始監控市售木瓜,取締兩件違法上市,但此基改汙染事件曾造成木瓜種子外銷的困擾。
近年來有若干基因編輯的研發,以水稻最多,但都僅止於理論上的探討,尚未達可以生產種植的階段。
在1996到2019期間公家機構傳統育種成果相對豐碩,計317個品種申請品種權,其中水稻22個最多,依次為番茄15、文心蘭13、大豆12、棗12個。分子輔助選種在近年也多用於水稻傳統育種,已有四個品種可供種植生產;私人種子公司的蔬菜育種也開始有利用者。
在基因編輯技術的成品仍屬基因改造範疇的前提下,我國針對基因編輯進行農作物育種,仍需站在二十年來的經驗所形塑的政策來思考。在此建議仍維持農委會不鼓勵食用基編基改作物上市,謹慎評估開放非食用基編基改作物上市的本量利分析,以及對我國維持非基改生產國政治經濟地位的利弊得失。
研究機構對於基因編輯在技術上的研究仍應鼓勵,方向宜朝向降低意料外風險的創新方法,以及其產品的有效、低成本檢測等方面進行。
(口頭報告中特別建議政府,把作物基因編輯育種的經費挪用,轉來讓研究者採用分子輔助選種,加速傳統育種的育成)
參考閱讀:基改2.0:基因編輯還是基因改造
https://www.huf.org.tw/news/content/5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