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修法訴求詳細說明】 設立食安警察 說明 :台灣應儘速仿效歐盟設立食安警察,除緩解第一線食安稽查人力荒並解決第一線人員苦無調查權,無法即時偵查防堵黑心商人的重大困境。 強制上市櫃食品業者自設實驗室 說明: 諸多大廠在食安風暴中出包,缺乏自主檢驗能力,造成上游一出事,下游產品整片倒。呼籲應增修食安法第七條,除規範業者應自行或委託第三方進行檢驗,更須強制設立檢驗實驗室,要求業者建立源頭管理,負起企業社會責任,自主把關。 保護「公益檢舉者」 說明 :應儘速修訂食安法吹哨者保護條款,除食安法第五十條確保基本勞動權益不受侵犯外,也應提高檢舉獎金並訂定相關人身安全保護措施。 摻偽假冒加重刑期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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