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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對生態環境之影響

台灣由於自然環境特殊,蘊育了相當豐富的野生物資源與生態系統的多樣性,生物的種類與密度舉世聞名,如此豐富的生態資源,在學術研究、資源保育,甚至國際觀光上皆深具價值,也因此獲得福爾摩莎的稱號。然而為了追求經濟發展,在地狹人稠且可利用土地有限的狀況下,與大自然爭地的情況實在難以避免,但過去工程開發在規劃設計與施工時,卻較少考量到生態環境的因素,也因此導致許多物種的瀕臨滅絕或甚而消失。 交通工程將人類活動(文明)帶入自然環境,對人類的生活品質或許有幫助(也有許多交通工程完畢後,造成一些地區沒落,甚至成為死鎮的案例),但對自然環境而言,則如一把利刃,在大自然的內部切出一道傷口。 除了道路本身的傷害外,...閱讀全文

2012步道新願景—天然步道零損失、水泥步道零成長

共同向社區推廣,讓步道養護的過程成為吸引志工到偏鄉社區步道公益旅行的誘因,增加社區小民經濟,而非單方面依賴政府以工程闢建步道設施,期待吸引一次性、消費式的大眾觀光,通常這樣的步道只有人流,卻留不住真正的社區經濟收入。閱讀全文

濕落海岸

社會最大的危機就是價值觀的扭曲與窄化,我們把經濟發展的選項和想像寄予這些短期高獲利、高排碳、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產業上,卻忽略了當地既存幾百年的農漁產業尊嚴和價值,以及對待土地生命的態度和倫理。總以外地的眼光和短淺的價值來判斷地方整體的好壞,企圖以經濟發展的迷思來改變、斬斷當地的社區和土地海洋的關係。閱讀全文

水資源的開發—流域治理的隱形殺手

歷來島內各大流域之管理一直多頭馬車,迄至97年間卡玫基、辛樂克颱洪先後造成后豐斷橋、廬山溫泉泡湯等重大災禍,水利署長並遭監院彈劾,流域需「整體治理」之議題才正式浮出檯面。隨後行政院於98年7月間發佈「重要河川流域協調會報設置及作業要點」,指定「淡水河、大甲溪、濁水溪、高屏溪、曾文溪」為五大重要河川流域,各自之整體治理規劃也就因應而出。閱讀全文

還我有魚的溪流運動-從舊框框到新思維

想說用餘生來守護家鄉的一條小溪流,看溪水能否回復到兒時忘情親水的狀態,讓兒孫也能縱情跳進溪水中盡興,則此生當可無憾。閱讀全文

[導言]一個真正友善環境兼顧社會公平的能源政策

溫減法: 攸關台灣整體氣候變遷政策的溫減法已自2006年起,在行政院以及立法院之間歷經了兩屆總統任期、三屆立委任期、四位行政院長。在這期間,行政院以及各立委共提出多達七個以上版本的法案,但終究仍然無法完成立法。而在立法過程中,相較於經建部門以及產業工會的抗拒立法,環保署的屢次將其列為優先法案的舉動,似值得關心環境議題公民團體嘉許。但事實上,環保署所主導的各溫減法版本中,均迴避公民團體在『減量時程』、『碳交易』、『境外抵減』等關鍵問題上的質疑,亦為溫減法無法立法完成主要因素。而本屆立委會期於二月份召開初始,行政院便提出最新版本的溫減法。但若仔細檢視其條文,則發現其仍執迷於已見,...閱讀全文

台電虧在哪裡?

台電公司聲稱為了彌補千億元的虧損, 醞釀漲電價。 真是因為國際燃料價格上漲, 所以不得不漲? 還是經營不善以致虧損連連? 以下從民營火力電廠利潤推估燃煤與燃天然氣發電成本, 發現台電沒有理由虧損, 更沒需要漲價。閱讀全文

碳減稅

對於環保署的溫室氣體減量法,我十分反對,因為: 1. 閱讀過去的版本,其中所主張的碳權、抵換、交易平台、境外購買碳權…都是不切實際的; 2. 國際上碳交易是典型的失敗例子,無論清潔發展機制,芝加哥碳交易所等,都沒有成功,因為碳交易的系統註定失敗; 3. 溫室氣體減量邏輯仍是「末端管制」,而非環保最有效的「源頭管理」。溫室氣體主要排放來自於能源,如果做好能源管理,就能控制絕大多數碳排放量。 4. 全球變遷、碳封存越來越像是個騙局,特別是成為「核能復興」的外圍打手,這些論調最後的解決途徑都是「核能救世」,「氣候門事件」已經說明了偽科學,碳封存也根本不符合能量轉換的科學理論。 5...閱讀全文

溫室氣體減量法:政治策略和底線

溫減法的碳交易立法,第七屆主要推手的立法委員已經落選,是否有新的代理人值得密切注意。若政府執意要推,除了從根本的道理上反對碳交易之外,必須守住的底線包括:訂定管制總量,排放配額有償配售(反對既有廠商獲得無償核配),壓低碳交易比例上限、國外交易上限等。閱讀全文

溫減法的許諾與失落

然而攸關台灣整體氣候變遷政策的溫減法已自2006年起,在行政院以及立法院之間歷經了兩屆總統任期、三屆立委任期、四位行政院長。在這期間,行政院以及各立委共提出多達七個以上版本的法案,但終究仍然無法完成立法。而在立法過程中,相較於經建部門以及產業工會的抗拒立法,環保署的屢次將其列為優先法案的舉動,似值得關心環境議題公民團體嘉許。但事實上,環保署所主導的各溫減法版本中,均迴避公民團體在『減量時程』、『碳交易』、『境外抵減』等關鍵問題上的質疑,亦為溫減法無法立法完成主要因素。而本屆立委會期於二月份召開初始,行政院便提出最新版本的溫減法。但若仔細檢視其條文,則發現其仍執迷於已見,堅不將減量目標與時程入法,亦未就外界針對碳交易制度加以修正。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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